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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县委中心学习组集中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红网石门站12月9日讯(通讯员 张友亮)12月9日上午,石门县委中心学习组在兰园会议中心举行第六次集中学习,开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宣讲。
常德市委宣讲团成员、市委讲师团主任、教授刘桂平应邀授课,他以《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题,对《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行了深入解读,《决定》共分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等七大部分。《决定》确定的总体目标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刘桂平围绕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背景以及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定的重大意义、总体部署、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科学内涵、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刻阐释。
在家的石门县委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各乡镇党委书记、农林场长,县直副科级以上单位负责人,约220人参加了集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