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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一村官骗取征地补偿款被起诉

来源:红网 作者:曹德莉 李国毅 谢楚兴 编辑:杨洁 2014-12-11 17:3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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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郴州12月11日讯(通讯员 曹德莉 李国毅 谢楚兴)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一村官罗某,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管理及征地拆迁工作中,利用其作为村主任及协助征地拆迁工作的职务便利,伙同一村民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吞征用土地补偿款15万余元;并骗取附属设施补偿款3万多元。近日,郴州市苏仙区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将罗某和廖某依法移送审查起诉。
  
  2012年12月,郴州市基础设施重点工程项目郴永大道(苏仙段)建设工程启动,苏仙区桥口镇某村村主任罗某被区政府指派协助政府及征地拆迁组负责该村的征地拆迁。罗某利用其担任村主任及协助郴永大道(苏仙段)建设项目指挥部征地拆迁的职务之便,伙同村民廖某骗取桥口镇其所在村的征地补偿款15万余元进行私分。
  
  2010年,罗某所在村搞土地整理开发项目,由罗某具体经办。于是,罗某决定找其村里的村民廖某、王某合伙承包经营塘家寨这个土地整体开发项目。罗某向郴州市国土局苏仙分局提出立项申请,立项申请成功后,他顺利获得该项目资金1407100元。整理项目的内容包括水泵、水泵房、沟渠、路面及其他灌溉设施等。2011年9月20日,郴州市国土局苏仙分局土地整理开发中心与罗某代表的村签订了管护合同,合同约定郴州市国土局苏仙分局将项目的管护责任以及相关义务移交给了罗某所在的村。2012年3月,郴永大道苏仙段路经塘家寨,破坏了郴州市国土局苏仙分局出资建设的土地整理开发项目中的水泵、水泵房、路面、沟渠等附属设施,需补偿泵站、泵房等附属设施。2012年9月份,罗某作为指挥部协调人员协助郴永大道(苏仙段)建设项目指挥部拆迁组成员等人对被破坏的基础设施等进行了现场核实、登记。在核实、登记塘家寨土地开发项目的灌溉附属设施时,罗某向指挥部人员谎称塘家寨的附属设施,包括泵站、泵房等都是其与廖某等人投资建设的,于是,罗某顺利骗取补偿款3万多元。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有关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构成贪污罪,遂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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