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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法律援助实现城乡全覆盖

来源:红网 作者:史明华 唐方聪 编辑:曾小颖 2014-12-17 11:37:44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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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沅陵12月17日讯(通讯员 史明华 唐方聪)12月16日,在沅陵县人民法院的主持调解下,该县太常乡朝瓦溪村74岁向娭毑与四个儿子就赡养纠纷一事达成协议。协议规定:向娭毑从2014年12月16日起由二儿子和三儿子轮流赡养,赡养期间向娭毑生病所产生的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由二儿子和三儿子平均负担。赡养期间去世,由二儿子与三儿子负责操办丧礼。
  
  据悉,向娭毑,现年73岁,太常乡朝瓦溪村村民。生有四个儿子,现均已成家。协议前,向娭毑由二儿子和三儿子赡养,老伴由大儿子和四儿子赡养。老伴于前几年去世。2014年7月,二儿子重修房屋,将向娭毑居住的堂屋撤除一半,占为修建新屋所用。四儿子见状,便说剩下的半边堂屋归己所有,将向娭毑“赶”了出去,村调委会多次调解无效。同年9月向娭毑找到乡司法所请求调解,接案后,乡综治办与司法所干部先后5次上门给向娭毑二儿子和四儿子做思想工作,仍无法达成协议。见调解无效,乡司法所便主动帮向娭毑联系上县法律援助中心杨律师,给其提供法律帮助,在杨律师的帮助下,县人民法院于12月16日开庭调结了向娭毑赡养纠纷一案。
  
  近年来,沅陵县司法局从法律援助机构队伍、基础设施、制度等方面着手,积极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组建了由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组成的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在全县23乡镇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县499多个行政村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形成了县乡村一体全覆盖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为延伸法律援助触角,多渠道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该局在完善全县原有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基础上,在残联、妇联、工会、看守所等新增了9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同时,该局还通过完善法律服务体系,规范法律援助机构,健全法律援助制度,实行法律援助一站式服务,落实专职人员值班,保持援助电话24小时畅通等办法,让弱势群体充分享受法制阳光。
  
  据统计,今年1至12月,该局共向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219件(次),代书150份,解答法律咨询1500人(次),减免费用12万元,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近150多万元,免费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近45000余份,有效维护了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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