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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17日讯 株洲市政府昨日公布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在这份“职权清单”上,市政府共有行政职权178项,包括行政决策、行政许可等;市直62家单位共有行政执法职权4898项。
今年5月,株洲市开始对市政府的行政职权事项展开清理,同时对市直62家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单位的行政执法职权进行审核。这些职权已在政府门户网、各单位网站公布。
“这些都是政府及部门的法定职责‘必须为’,除此之外,则是法无授权‘不可为’。”市法制办工作人员说。下一步还会制定职权流程图,让大家更清晰地了解政府职权。该市对“职权清单”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法律、法规和规章一旦出现颁布、修订和废止等情况,“职权清单”均将进行调整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