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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毛球馆换老板千元会员卡作废? 律师:仍可有效使用

来源:红网 作者:吴庠 编辑:高芹 2014-12-19 16:4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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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柯小姐价值千元的羽毛球会员卡,因球馆换了老板被告知“作废”)

  网友投诉:长沙县首席羽毛球馆换了老板,千元会员卡“作废”

  红网长沙12月18日讯(记者 吴庠)“球馆换了老板,价值千元的会员卡就此作废了?”长沙县网友柯小姐最近遇到了烦心事,去年充值1000元办理的羽毛球会员卡,最近去球馆打球却被告知“已换老板,会员卡作废”。对此,红网联动律师尹兰英点评称,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会员充值卡作为预付款消费凭证,不会因经营者发生变更而作废。
  
  网友投诉:球馆换老板,千元会员卡被告知作废
  
  据柯小姐介绍,她是长沙县星邮公寓小区的居民。2013年3月,她在小区附近的首席羽毛球馆办了一张会员卡,往卡中充值了1000元,会员卡消费没有时间限制。办卡当天她和家人在球馆打了半个小时,结账消费为15元,卡内余额为985元。之后因为怀孕,她一直没有去羽毛球馆打球。
  
  前段时间,她和家人来到首席羽毛球馆打球,在出示会员卡之后,却被球馆前台服务员告知“该卡已作废”,理由是“球馆已更换了老板”。柯小姐对此十分惊讶,“这一年多时间里,我没有接到球馆关于更换老板的短信或电话通知,现在球馆新老板不认这张会员卡,那卡内的985元岂不是打了水漂?”
  
  球馆回应:合同约定,对未登记会员卡概不负责
  
  柯小姐发帖投诉后,红网“消费维权”频道与首席羽毛球馆现任老板苏先生取得了联系。苏先生在电话中表示,前任老板曾在2014年6月份登报告知,要求会员卡持有人前往球馆进行登记,卡内未消费的金额将和球馆“打包”,一并转给下任经营者接手,球馆名称仍沿用“首席羽毛球馆”。
  
  “当时前任老板的财务人员在球馆呆了一个月,对未消费的会员卡进行了登记,并且把名单移交给了我,作为转让球馆财务结算的一部分。”苏先生表示,对前任老板移交过来的未消费会员卡名单,他将按照转让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对名单之外的会员卡概不负责。
  
  柯小姐欲核实苏先生的说法,多次拨打球馆前任老板手机号码,却一直无人接听。
  
  律师:消费合同主体未更改,会员卡仍有效
  
   红网联动律师、湖南英萃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兰英点评称,根据《合同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羽毛球馆只是更换了经营者,在法律上主体并未改变。该球馆不能因为经营者的变更而不继续履行合同。因此,接手经营者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未消费的会员卡仍可有效使用。”尹律师还指出,球馆前任和现任老板之间关于未消费会员卡的债务约定,在对持卡人未履行充足告知义务的情况下,双方之间的约定对于消费者不具有法律效力。 

 

    为此,尹律师建议网友可先与球馆老板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可通过工商部门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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