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赫山区“阳光低保”保公平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杨军 编辑:刘飞越 2014-12-27 10:02:42
时刻新闻
—分享—

  本报12月26日讯(记者 杨军)“牌口乡飞龙寺村的汪茂林身患多种疾病,生活困难,符合吃低保的条件,但他的侄女是乡干部,我们按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制进行了登记备案,并进行了单独公示。”近日,益阳市赫山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局一位工作人员拿出一个登记簿给记者看。区民政局负责人说,这样做是为了杜绝“关系保”、“人情保”,让低保在阳光下运行。

  从今年6月开始,赫山区开展低保“阳光行动”。按照重新申报、重新评议、重新审核、重新公示、重新审批“五个重新”要求,对全区城乡低保对象全部清零,重新审查。先由乡镇(街道)严把城乡低保申请受理关、入户调查关和民主评议关。然后由区民政局对乡镇(街道)审核公示后对象按30%的比例进行入户抽查。通过张榜公示无异议后,再由区民政局审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关系保”、“人情保”等不良现象,赫山区建立健全了低保经办人员和国家公职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同时,由区纪委牵头,组织人员对全区城乡低保与五保供养对象进行了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整顿,并出台了“社会救助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明确了9类追责情形和具体责任人。目前已查处衡龙桥沛林寺村冒领五保资金等案件3件,处理干部6人。

  12月8日,赫山区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对全区包括五保对象在内的社会救助对象再次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努力做到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