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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节期间“12条严禁”党员干部戴上“紧箍咒”
根据安排,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级党员须遵守多项规定,包括: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或者以汇报会的形式搞联谊等;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或者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
此外,还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实物;严禁违反规定收受各类礼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等;严禁违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或以赌博的形式收受财物;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反规定组织达标评比、检查考核和节日庆典活动;严禁党政机关在春节后上班第一天燃放烟花爆竹等扰民行为。
重点单位重点内容规定时限开展“点穴式”检查
《通知》还明确,对部分重点单位(部门、场所)和重点内容,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开展“点穴”式专项检查。其中各级财政、审计部门要组织开展“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重点对公务接待、领导干部职务消费、会议费、培训费、公车运行费、公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看是否存在违反《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制度规定的情况。各级工商、地税部门要在节日前后到宾馆、酒店、私人会所和超市、商场,通过实地查看、调阅发票等方式,看是否存在公款吃喝玩乐,公款购买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公款购买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情况。
与此同时,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对节日期间出入各高速公路收费站的车辆进行比对分析,看是否存在违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情况。各级公安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对茶楼、宾馆和娱乐场所进行明察暗访,看是否存在公款娱乐和领导干部涉赌参赌等情况。各级公务车辆主管部门要针对重点场所检查公务用车节假日集中封存制度落实情况。
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力量就8大内容进行暗访督查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组织专门力量,深入所辖范围内的办公场所、服务窗口、大型超市、商场、会所、宾馆酒店、农家乐、居民小区、公园景点,重点开展8个方面内容的暗访督查。包括: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违规出入宾馆酒店、私人会所、农家乐吃喝玩乐;用公款搞内部聚餐及互相走访、送礼、宴请;违规收送礼金礼品;违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反工作纪律情况。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则是选择部分市属院校和企业进行“四风”问题监督检查。
对于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通知》也明确,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或公开曝光;对监督检查活动中敷衍塞责、走过场的或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零问题线索、零违纪违规的地方要进行重点核查。
为加强监督,株洲市纪委还设立举报电话0731-28680165,市民发现有违反禁令相关行为,均可拨打该号码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