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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第一批和第二批的12个试点县市已于去年12月底全部取消药品加成。第三批75个县(市)今年3月底前也将全部启动综合改革。届时,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所有药品(中药饮片暂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
破除以药补医,医院可合理提高医疗服务费用
根据《意见》,此轮改革的核心重点是破除以药补医,完善补偿机制。按照改革方案,全省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将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所有药品(中药饮片暂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
与之相呼应的是,本轮改革将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各县(市)可在规定的原则范围内研究制定调整价格方案,合理提高诊疗、手术、护理、床位和中医服务等项目价格,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治疗价格。鼓励医院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收入。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体制改革处处长王湘生表示,过往医院40%左右的收入来源于药品收入,药品收入的利益导向同时加重了药物滥用的情况。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首先要切断药品利益链条,破除以药养医,才能真正减轻老百姓的就医负担。
以株洲市炎陵县为例,该县公立医院在取消药品加成后,对诊查费、护理费、床位费、治疗费、手术费等医疗服务费用进行了调整。以诊查费为例,一般医师诊查费调至6元/次,增幅200%,主治医师诊查费调至手10元/次,增幅233%,主任医师诊查费调至手20元/次,增幅150%。此外,护理费普遍上涨10%-20%,床位费普遍上涨50%左右,治疗费普遍上涨20%,手术费普遍上涨28%。
此外,改革还将充分发挥医疗保险补偿作用,医保基金通过购买服务对医院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予以及时补偿,缩小医保基金政策内报销比例与实际报销比例的差距。
约束创收,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
《意见》规定,全省县级公立医院要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结合医疗行业特点,建立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完善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医院的药品、检查、治疗等收入挂钩。允许公立医院医生通过多点执业获取合规报酬。
同时落实院长负责制。完善公立医院院长选拔任用制度,强化院长任期目标管理,建立问责机制。完善院长激励和约束机制,严禁将院长收入与医院的经济收入直接挂钩。
王湘生表示,建立完善的薪酬制度、禁止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将帮助医生回归自己的本职工作,更好地规范自己的医疗服务行为。“以往科室收入与效益直接挂钩的机制,不仅直接导致了‘大处方’、‘大检查’的发生,也造成了不同科室之间待遇收入的不平等,一些服务性科室医务人员收入低微,服务质量不高。改革后,医生不用为创收担心,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不仅能够减轻患者的就医负担,优质的服务也将提高他们的就医体验”。
此外,《意见》还规定完善公立医院用药管理、处方审核制度,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安全、经济、有效。并加强临床路径和诊疗规范管理,严格控制高值医用耗材的不合理使用,加大对异常、高额医疗费用的预警和分析。加强医疗行风建设,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强化问责制,严肃查处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或失职渎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