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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9日晚,罗某驾驶本人大货车从嘉禾县石桥镇岛石村往汉石村托运货物,在途径岛石村廖某家附近时,大货车后门因未关紧而碰撞廖某住房左侧墙面,造成该房墙体破裂。事故发生当日,双方当事人协商赔偿事宜未果,僵持近月余后,廖某报警嘉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要求按交通事故责任处理。
2015年1月10日,嘉禾交警大队联合岛石村村干部和石桥镇司法所组织调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当事人罗某赔偿给廖某房屋损失费8000元;当事人周某收到赔偿款后,受损房屋自行修建,确保安全居住,今后该房受损墙体造成的倒塌、损害或人身损失的与罗某无任何关联,并不承担任何民事责任;当事人罗某本人大货车车门的维修费1900余元自行解决。
嘉禾交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夜间外出行车一定要注意检查车辆,确保车辆安全可靠后才能上路行驶,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人身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