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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326件1851人,提起公诉2460件3619人,人数同比下降15.5%和5%。突出打击重点,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等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加快办案节奏,依法从严惩处,共批准逮捕352件510人,提起公诉485件695人。
对各类职务犯罪予以严肃查办。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11件141人,其中大案82件,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8人。先后查处了中盐株化衡阳天友公司董事长廖某某(正处级)等行受贿系列案;攸县卫生局局长汤某某、攸县妇幼保健院院长刘某某等行受贿系列案;荷塘区地税局副局长秦某某、芦淞区地税局副局长谭某某等行受贿系列案;市经信委节能减排处李某某、市第一看守所民警周某某等滥用职权、受贿案。
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方面,市检察院建成了全省首个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网络展馆,通过大量案例、图片、影像等揭示职务犯罪的危害、宣讲法律政策,公众均可登陆市检察院网站进行观看。此外,运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为工程、项目招投标提供查询2126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被禁止市场准入或降低资质等级,以此遏制行贿犯罪。
胡波指出,2015年株洲市检察机关将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努力做改革发展的保障者;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努力做严格执法的促进者;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努力做公正司法的践行者;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努力做全民守法的推动者。
与此同时,根据最高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整治8个方面的司法不规范问题:1.司法作风简单粗暴,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严重,对待当事人和来访群众态度生硬、敷衍塞责、冷硬横推;2.执行办案规范和纪律规定不严格,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落实不到位,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适用不规范,对一些限制性规定变通执行;3.不依法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对律师合法要求无故推诿、拖延甚至刁难,限制律师权利;4.违法采取强制措施,违法取证,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5.为追求考评成绩而弄虚作假,违规办案;6.受利益驱动,越权办案,违规插手经济活动;7.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律师,泄露案情或帮助打探案情,或者受人之托过问、干预办案,利用检察权获取个人好处;8.接受吃请、收受贿赂、以案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对不规范的突出问题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