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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长沙1月23日电(记者谢樱 袁汝婷)日前,有媒体报道,211、985重点高校湖南大学2014年接收17名2013级外校研究生转入该校就读。记者23日独家获悉,湖南大学决定撤销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所作出的同意2013级17名外校硕士研究生转入该校的决定。
21日,湖南大学被曝一次性接收来自湘潭大学、吉首大学、湖南科技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湖南农业大学等6所高校17名硕士研究生转入该校就读。
我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明确: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
公众质疑,规定中为“特殊困难”学生而开的研究生转学“口子”,实践中演变为各种各样的酌情因素。对此,湖南大学紧急成立调查组对研究生资料进行复核调查。
湖南大学23日通报:“经初步调查核实,在2013级17名外校硕士研究生的转学过程中,尽管我校遵守了相关转学程序,但是,在审核过程中,确实存在对教育部2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19条中‘特殊困难’的规定把关不严等问题。”
经湖南大学研究,撤销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所作出的同意2013级17名外校硕士研究生转入该校的决定,按相关程序办理。同时,决定启动相关责任追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