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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曾某交代,2014年8月28日下午,在郴州市永兴县城打工的曾某发现男子蒋某盗窃摩托车,便挺身而出,与同村的杨某兵、杨某见三人当场将盗窃嫌疑人蒋某抓住。
这本是一件见义勇为的好事。可是,面对求饶的蒋某,三人私心渐起,对蒋某进行“特别”审问,威胁蒋某若不拿出15000元“了难”,就将蒋某与“审问材料”一起送往警方。做贼心虚的蒋某认为“摊上大事”,速联系朋友筹得15000元钱送给三人。随后,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的蒋某越想越气愤,在朋友的陪伴下鼓足勇气到公安机关报警。三人随后被公安机关通缉,嫌疑人杨某兵、杨某见先后落网。
铁路警方温馨提示,见义勇为是公民维护正义,保证人民生命财产的好事。法律规定,任何人都无权“私下”审问,更无权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前提下对他人进行处罚,否则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