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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光荣委员:规范民间金融发展 守住政策底线

来源:红网 作者:郭志强 编辑:王娉娉 2015-01-29 16: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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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两会红网专题:新态2015

  红网长沙1月29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郭志强)1月28日,在湖南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省政协委员杨光荣代表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作了大会发言,主要围绕当前过热的民间金融发展话题展开,他建议进一步规范民间金融,“守住省委提出的‘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这条底线”。
  
  目前,全省有经工商部门注册备案的非国有银行类投资、融资公司14000多家,非银行类融资担保、小额贷款公司1200多家,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典当行150余家,另有数十家“异地商会”也参与了民间融投资。另外,还有大量无法统计的“地下钱庄”。
  
  2013年11月至2014年3月,湖南省金融办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题调研,经监测分析和调查统计,截至2013年底,全省民间融资总规模约4200亿元。
  
  不可否认的是,近年来,湖南民间融资发展迅速,为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困难,促进全省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守住省委提出的‘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这条底线,亟待对民间融资采取治理防范措施。”杨光荣认为,值得注意的是,民间融资滋生了高利贷、非法集资等现象,给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了重重隐患。据一些企业人士反映,2014年以来,企业以高利率直接向民间融资的现象突出,民间融资规模有所扩大。
  
  那么为什么民间金融发展如此疯狂?高息、高利率揽存是民间金融发展一个助推器。目前,民间融资利率视具体情况而定,并没有统一标准,融资成本主要包括利息、中介费和担保费。月利率一般在2分左右,少数高达5分、8分,甚至1角以上,远远高于银行利率。
  
  杨光荣指出:“因为民间融资的利率普遍高于国有银行的利率,因此,部分民众愿意把钱存入民间融资机构,不愿存入国有银行。长此以往,国有银行吸纳存款的难度将越来越大,可能危及国有银行放贷能力和资金体系安全,甚至影响国家金融杠杆的宏观调控能力。”
  
  其实,除了高息高利率揽存外,获取自身企业的发展资金也是一个重要原因。随着业务的发展,各类投资公司不能满足于仅仅赚取手续费、佣金,开始尝试吸纳公众存款,自己放贷,充当起银行的角色,有些投资公司实际上是一些房地产企业或者其他企业的附属品、资金池,其经营的目标就是为这些企业获取资金。
  
  对此,杨光荣建议:一是全面清查梳理我省民间融投资情况。做好风险评估和应对预案,防止一地或多地连续发生大规模债务危机。二是完善民间融投资管理的法律法规。修订民间借贷不超银行同类贷款利率4倍的上限规定,使民间融资在合理区间利率范围内透明、规范、合法发展。三是健全监管预警体系。完善金融办、经信委、人民银行、银监局、工商、公安、商务等机构组成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健全对民间融资的监测预警体系。四是加大对高利贷和地下钱庄的打击力度。按照‘打早打小’的原则,对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活动,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对重点对象实行跟踪建档管理,确保民间融资健康发展。五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民间资金合理流动。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类宣传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让公众了解“高利贷背后有高风险”,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引导民间资金合理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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