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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某现年五十来岁,系郴州市嘉禾县某村人,平时经营电器生意。2012年曾因收购赃物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后被依法惩处。但胡某不思悔改。2014年11月份的一天,盗窃嫌疑人邓某等人将盗窃来的摩托车骑到胡某所在地,与其电话联系要求销赃给他,胡某明知这是盗窃来的赃车开始不肯要,但接着一想,一个朋友曾委托其买一台便宜摩托车,便有所谓给朋友帮忙的想法同意看车购买。
胡某看到这台偷来的摩托车,有六七成新,无牌无钥匙,电门锁被剪断后重新搭起,十分明显的被盗痕迹,但经过讨价还价,胡某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用一千来元将该赃车购得,随后胡某对车子略作改动,加价二百余元将该车转销给朋友。
此后,胡某变本加厉,多次收购他人盗来的赃车,并多次转卖赚钱。
新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在百日会战及时侦破的一系列盗窃案中,抓获了多名盗窃嫌疑人,经进一步侦察,锁定了胡某系多次销赃的嫌疑人,通过精心部署,将胡某当场人赃俱获。目前,胡某已被新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再次被抓关入看守所,不思悔改的胡某,面临着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