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1月31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李慧芳)今天上午,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在湖南省人民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康为民在会上作工作报告。
【一】2014年成绩
2014年,全省法院审判执行各类案件41.76万件,同比上升15.77%。其中省法院办案5370件。法院队伍公众满意度测评继续保持全省政法系统第1名。
亮点一:职务犯罪案中100名县处级以上干部被判
审结刑事案件4.35万件,判处罪犯4.45万人,分别上升12.4%和0.23%。
严惩严重危及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审结杀人、绑架、强奸、“两抢一盗”和毒品犯罪1.86万件2.5万人。
审结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17件186人,其中判五年以上刑罚的占60.68%。
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审结此类案件206件441人。
审结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等859件1258人,其中县处级以上的国家工作人员100人。
并依法审判社会广泛关注的刑事案件。依法审理衡阳破坏选举案,对68名被告人判处刑罚。审理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行贿案,对公司判处罚金30亿元,对英国籍被告人马克锐判处刑罚并驱逐出境。审理某报记者陈永洲损害商业信誉犯罪案件。处理唐慧上访的问题,对相关案件的刑事被告人依法判处罪责相适应的刑罚。
亮点二:尽可能以调解方式化解民事纠纷矛盾
审结民事案件18.34万件,同比上升11.15%。审结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人身损害等涉民生案件9.81万件。依法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3078件。审结建筑工程和房地产纠纷案件8582件。审结环境污染类民事案件211件。
审结商事案件6.36万件,同比上升23.67%。针对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急剧上升的新情况,加大审判指导力度。依法审结股权纠纷、企业破产案件873件。
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573件,同比上升37.5%。依法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205件,同比上升49.64%。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司法协助案件581件,其中涉台案件数量居全国法院第2位。
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423人次,罚款、拘留2964人次,限制最高消费、限制出境2861人次,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277件287人。
在审理民商事案件中,全省法院正确处理调解与判决的关系,对民事纠纷尽可能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
亮点三: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和解率近半
全省全年审结行政诉讼案件9271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9842件。行政相对人胜诉率同比上升2.26%,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和解率45.6%。
亮点四:案件进展网上晒 手机客户端能查案
推行网上申诉信访和远程视频接访,涉诉进京访数量同比下降20%。
建成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逐步实现让当事人可在互联网查询案件进展,让人民群众通过互联网、手机客户端等实时了解法院工作。
开展网络、电视庭审直播772场,及时播放社会关注案件的开庭实况。
在网上公布裁判文书23.32万份。
对1230个拍卖标的物在第三方交易平台实行网上拍卖,成交额达12.91亿元。
亮点五:对司法腐败零容忍
规范法官与律师交往,严查法官接受吃请、收受财物、为律师介绍案件等行为。
落实错案倒查问责制,惩戒违纪违法行为,全省法院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干警130人,其中19人被移送司法追究。
亮点六:通过人民陪审 让人民群众参与司法
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选任人民陪审员1.05万名,在普通程序案件中参审率达94.44%。
亮点七:接受检察机关及社会监督
接受检查机关诉讼监督,全省法院审结抗诉案件248件,其中改判91件,发回重审36件。
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办开放日活动317此,召开新闻发布会116场。
亮点八:让审理者裁判
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要求,鼓励基层法院积极探索司法责任制改革。
通过指定管辖、提级管辖等措施,防范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
指导长沙法院开展刑事案件速裁试点,提高诉讼效率。
在怀化、永州、湘西法院开展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优化行政审判司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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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展望2015年
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严格司法、坚持依法履职,推进司法改革,深化司法公开,从严管理队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亮点一:重拳加严惩 保促社会公平正义
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暴力恐怖犯罪,依法打击杀人、抢劫、绑架、黑恶势力、侵害妇女儿童、涉毒、盗窃、抢夺、赌博等危害群众安全感的犯罪。
依法惩治贪污贿赂等犯罪。
严惩发生在食品药品安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国有资产管理等领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
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专项行动,综合运用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罚款、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多种措施,形成强大的执行威慑力。
注意尊重和保障人权。
亮点二:司法突显便民利民
细化立案、审判、执行和信访环节的便民利民举措。
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提升办案效率。
高度关注劳动争议、教育、就业、分配、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的群众诉求,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亮点三:改革构建阳光司法机制
确定部分基层法院和人民法院开展主审法院、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试点。
完善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探索在少年审判中建立人民陪审员“只参与事实认定、不参与法律适用”的工作机制。
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改革。
加强对司法活动的内部监督,出台法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办法。
加快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建设,依法审理环境资源相关案件。
亮点四:高压严惩司法腐败
坚决纠正“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等顽症,对已经整治的将组织“回头看”,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保持惩治司法腐败高压态势,防范和治理公器私用,畅通举报渠道,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