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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4日凌晨5时许,胡某灯在新田县某宾馆405房间盗窃三星手机一台及现金300元。盗窃得手后,胡某灯把手机抵债给其朋友胡某。胡某在明知手机是盗窃赃物的情况下予以窝藏并以1100元的价格将这台三星手机转卖给他人。
2015年1月8日,胡某灯因涉嫌盗窃罪落入法网后,新田警方将胡某列入网上逃犯。百日会战开展以来,新田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广辟线索来源,围绕胡某的社会关系等信息开展工作,在经过大量的侦查研判后,获取胡某多次利用他人身份证件进行住宿登记的线索。
2月2日晚,民警掌握了胡某入住新田县某商务酒店的行踪。随即,禁毒大队民警迅速赶赴酒店将潜逃多日的胡某抓获归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胡某(男,33岁,新田县高山乡人)对其窝藏手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该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