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新闻
—分享—
郴州境内的森林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较丰富,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块“金字招牌”。近年来,郴州市少数地方经济发展起来了,居民的腰包鼓了。但是,当地居民的生活环境变差了,“金字招牌”正被一点点“抹黑”。越来越多的市民呼吁,加强保护身边的洁净水源、清新空气、良好生态。
为了回应市民对环境资源司法的呼声,去年6月以来,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市开展了有关环境资源审判的调研。2012年至今,全市涉及环境资源类民事、刑事、行政的案件总计850余件。去年10月,该院在原来林业审判庭的基础上,初步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为建设美丽郴州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有的环境资源类案件,案情复杂,既涉及刑事,又关乎民事。以前,刑事庭可接,民事庭也可审,不利于整合审判资源。”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戴陈峰告诉记者,从审案角度来看,成立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机构,有利于统一裁判尺度,确保审理公平公正。
笔者从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目前,市环保、法院、检察、公安等单位部门正携手建立环境资源执法协调机制。对于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该院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旁听庭审,增强环境资源审判的公开性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