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路边捡来盐状物 食用后老俩口双双中毒

来源:红网 作者:易征洋 粟青梅 编辑:刘仁军 2015-02-16 23:58:50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长沙2月16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易征洋 通讯员 粟青梅)家住长沙县的63岁周娭毑在路边捡了一瓶白色盐状物,今日早上她给自己和老伴做面条吃时用了少量,孰知饭后不久,老俩口均出现不适,送医院诊断为急性亚硝酸盐中毒。所幸,经过抢救已有所好转。
  
  2月16日,周娭毑从外面捡了一个塑料瓶,内装有白色盐样物,尝尝有咸味,以为是食盐,早上做面条时就在面汤里加了少量。不久,周娭毑感觉头昏、心悸、恶心,起初没在意,随后和她同龄的老伴刘爹爹,也出现了上述症状,并且2人均出现颜面、口唇、甲床青紫,这才意识到可能吃坏东西了,赶紧拿起筷子压住舌底准备催吐,周娭毑陆续呕了一些胃内容物出来,但刘爹爹没有。住在附近的儿子和女儿闻讯匆忙赶到,将2人送到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急诊科医生结合患者病史、口唇及颜面紫绀等反应,诊断为急性亚硝酸盐中毒,给予洗胃及对抗剂美兰等治疗。经过抢救,周娭毑及老伴病情稍稳定,被收入肾病科住院治疗。“刘爷爷病情严重一些,将为两位老人静脉置管进行血液灌流治疗,以尽早排除进入血液的毒性物质。”肾内科医生说。
  
  该院急诊科副主任兰岚介绍,亚硝酸盐可使正常低铁血红蛋白氧化成高铁血红蛋白,失去输氧能力而使组织缺氧,病人表现为面色发青,口唇紫绀,静脉血呈蓝紫色。美蓝(亚甲蓝)是亚硝酸盐中毒的特效解毒剂。
  
  “亚硝酸盐外观及滋味都与食盐相似,在工业、建筑业中广为使用,肉类制品中也允许作为发色剂限量使用。中毒量为0.2~0.5克,致死量为3克,如果老俩口此次“食盐”用量更大些,后果将不堪设想。”兰岚提醒,服用食物后,一旦出现上吐、下泻、腹痛等症状,首先应立即停止食用并保留可疑食物,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呼救,神志清醒者可采取大量喝水催吐的自救措施。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