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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依法治省大事记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 编辑:杨洁 2015-02-26 08:44:01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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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日报记者 陈勇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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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8年

  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省委在1998年5月作出《关于全面开展依法治省的决定》,开启依法治省新征程。省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升格为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由省委书记任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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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

  2003年,省委、省政府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依法治省的意见》,明确围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突出抓好司(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开展执法人员岗位学法活动、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4项重点工作,掀起法治建设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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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

  2006年,省政府成立湖南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省长担任组长。

  在省直单位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厘清行政执法部门“权力清单”并在湖南日报予以公布。41家省直行政执法单位共涉及法律法规和规章1830部,梳理出省直部门行政执法职权5827项,其中行政许可634项,行政处罚4273项,行政强制230项,行政征收77项,行政奖励15项,行政确认116项,其他行政行为482项,第一次盘清了行政执法职权的“家底”,国务院法制办对此给予充分肯定并向各省、市、自治区和中央部委局推介湖南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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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

  2007年4月,省委调整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由省委书记、省长两人同时任组长,全省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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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

  2008年4月,出台《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这是我国首部系统规范行政程序的省级规章,开创了我国行政程序法典化先河,被誉为“在中国民主与法制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先后入选年度中国十大法治新闻、中国十大改革新闻、中国十大改革探索案例、中国十大地方创新试验、湖南省十大新闻、湖南省年度最具影响力法治事件,获得首届“中国法治政府奖”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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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2010年

  2009-2010年,省政府先后颁布施行《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等法规条例,搭建起依法行政的制度框架,《人民日报》在头版头条刊发题为《建设法治政府的“湖南样本”》,推介我省推进依法行政的典型经验。

  省政府法制办与省监察厅等相关部门配合,提请省政府将74项由省直部门负责的行政审批事项依法下放到市州、县市区两级政府部门,精简和取消省本级年检年审项目32项,精简率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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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

  2010年4月,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解决依法治省工作面临的若干重大问题。8月,省委、省政府在《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决定》中,正式提出了“建设法治湖南”的战略目标。

  在国务院召开的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我省作为3个省市发言单位代表之一,作了典型经验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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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

  2011年7月,省委常委会研究法治湖南建设有关事项,决定将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与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省委九届十三次全会通过《法治湖南建设纲要》,正式开启了法治湖南建设的新征程。

  《法治湖南建设纲要》是在我省民主法治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的纲领性文件,被人民网评为“2011年全国十大地方新政第一名”、入选湖南年度最具影响力法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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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

  2011年9月,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推进法治湖南建设的决议》。省政府召开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制定下发了《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十二五规划》,对我省法治政府建设进行全面、系统的安排;颁布实施全国第一部全面规范政府服务的政府规章——《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第一个从制度上搭建起了服务型政府基本框架,被评为“2011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事件”。

  目前,全省13个设区的市和绝大部分县市区开通了12345热线,并使其成为了服务民生、监督政府的连心线,深受群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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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

  2011年9月,省委、省政府向全省印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召开了全省基层依法治理暨第七次法制宣传教育大会,全面部署基层依法治理和“六五”普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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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

  2012年2月,省委成立由省委书记任组长,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并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确定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经营、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法治文化建设等6项重点工作。6月,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召开法治湖南建设推进工作会议,进一步部署推进法治湖南建设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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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

  2012年,省政府下发《关于深入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全省开展起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加强法治先进城市、法治先进县(市、区)创建工作的意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部署开展了“法治先进城市”、“法治先进县(市、区)”创建工作,涌现出常德市、张家界市和长沙市天心区、张家界武陵源区等一批全国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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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

  2013年,省委制定《中共湖南省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关于进一步改进领导同志会议和活动新闻报道的意见》,立案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严肃处理衡阳市破坏选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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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

  加强财政预算决算审查监督。2013年11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在全国首开先河。

  多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所出台的《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湖南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等条例办法,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我省共制定、修改、废止地方性法规569件,现行有效法规25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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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

  2014年5月,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召开全体会议,总结前段工作,研究贯彻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法治湖南建设重点举措。6月,省政府召开全省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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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

  2014年8月,省委组织部、省司法厅等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正式建立领导干部年终述法考评制度。11月,全省厅级领导干部暨国有大型企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统一举行,近2000名领导干部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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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

  2014年12月,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通过《湖南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方案》,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法治湖南建设,打造法治湖南建设“升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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