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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间摔倒受伤无消费凭据拒赔? 律师:酒店应担责

来源:红网 作者:吴庠 编辑:胡弋 2015-03-03 18: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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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投诉长沙三景韦尔斯利酒店客人在厕所滑倒,住院14天无人问
  
  红网长沙3月3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吴庠)“在酒店卫生间摔伤住院,酒店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日前,长沙网友吴小姐在红网“消费维权”频道发帖求助,她在长沙某五星级酒店卫生间因地滑摔倒,导致手臂肌腱被金属门锁划伤。对此,红网联动律师尹兰英点评称,只要能认定“滑倒受伤发生在酒店卫生间”这一事实,酒店方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酒店卫生间摔倒割破手臂肌腱
  
  据吴小姐介绍,今年1月30日,她的一女性朋友通过微信,预订了长沙县某五星级酒店大床房一间,房款为528元。当天晚上7时左右,她和朋友到达该酒店大堂。朋友在办理付款和入住手续时,她在酒店大堂卫生间上厕所,因地板湿滑不慎摔倒,手臂被卫生间门锁的金属部位划伤。随后,她被紧急送往医院,医生诊断为“手臂肌腱破裂”,需要进行手术。
  
  “我在医院做了手术,住了14天院,手臂留下了一个长长的伤疤。”吴小姐称,住院期间共花费了6000多元医药费,此外还因请假影响上班扣发了工资。对此,她希望酒店方能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酒店:无法提供消费有效证明
  
  该酒店相关负责人对此则回应称,“该网友没有办理入住手续,无法提供来酒店消费的有效证明,不能确认她是来酒店消费的,还是来上卫生间的。但我们还是在第二天派出专人去看望了。”
  
  此外,酒店方还认为,该网友作为成年人,对于卫生间内可能存在的湿滑现象应当有所预期,因未能小心防范而不慎跌倒,是受伤发生的主要原因。
  
  律师:酒店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对此,红网联动律师、湖南英萃律师事务所主任尹兰英点评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此规定,无论该网友有无入住该酒店的消费凭证,只要能认定是酒店卫生间地面湿滑摔倒受伤这一事实,酒店方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尹律师称,根据她以前代理的多起类似案件经验,法院往往会判决酒店方承担主要责任,受害人承担次要责任。
  
  目前,该酒店所在的长沙县泉塘街道办事处已介入此事,将于3月5日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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