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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公布素质教育评估细则 130所学校将受检验

来源:红网 作者:周丹 编辑:杨洁 2015-03-05 08: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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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3月4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周丹)红网记者从长沙市教育局获悉,《长沙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五年规划(2015-2019)》方案已公布,每年一次将对适评学校进行责任区督学常态评估,每5年一次对130所学校进行教育督导机构组织的综合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力求推动全市素质教育再上新台阶。

  130所学校将受检验

  素质教育督导评估细则的公布,是为积极解决城市学校“择校”、“重点班”和“大班额”等问题的探索,有利于建立教育评价新机制,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

  列入本规划评估安排的是全市中职学校、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初中、普通小学、幼儿园,共计130所。其余学校和幼儿园由县级政府教育督导室制定规划。

  至2019年,包括雅礼中学、长郡中学等在内59所普通高中、6所初中、47所幼儿园等,共计130所适评学校将分批接受素质教育评估检验。

  评估细则:安全事故、体罚家教现象计0分

  评估方式以问卷调查、老师学生访谈、实地调研为主,结果以百分制计算等第,向社会公布。素质教育评估细则中明确规定: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体罚严重影响恶劣、有偿家教与补课等现象,在对应指标中计0分。

  督导严格要求 5种行为将被一票否决

  凡属出现以下5种行为之一,可被评为不合格:

  省级示范性高中举办或变相举办复读学校、复读班,或招收复读生的;

  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统(会)考和竞赛等重大活动,学校出现集体舞弊或严重弄虚作假的;

  违反政策乱收费,造成恶劣影响的;

  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学校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

  文明创建工作被亮黄牌的。

  7条明令禁止:设重点班、违规收费、不正当抢夺生源

  为了对学校进行督促,根据规划,有下列7种行为之一,不得评为优秀;同时具有三项,可评为不合格: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实验班的;

  未按课程方案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存在随意增减课时或违反规定组织学生节假日成建制补课的;

  学校下达升学指标,并以指标完成情况评价和奖罚教师、学生的;

  违规单独组织招生考试或使用非正当手段争抢生源的;

  鼓励、支持、纵容公办学校教师到民办学校、民办培训机构或复读学校(复读班)兼课的;

  公布学生考试排名,并以此奖罚教师、学生的;

  在职教师被查出有偿家教、家养或有偿补课的;

  学校、年级组、老师或家长委员会违反政策规定向学生乱收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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