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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潘碧灵:新《环保法》的严是相对的

来源:红网 作者:易征洋 编辑:王娉娉 2015-03-07 1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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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环保厅副厅长潘碧灵认为,新环保法的实施,对那些资源消耗大、污染排放多、产能过剩的企业而言,促使其转型升级已成为必然。)

  红网专题:新态2015·中国

  红网北京3月7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易征洋)两会前夕,一则视频通过互联网的传播再次唤起大家关注环保的热情。“我都不敢张嘴,因为我害怕别人看见我没牙。”片中,环保部一位官员的“幽默”道出了环保执法的尴尬。
  
  “新环保法是‘有牙齿’的环保法,对污染零容忍。”3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大会发言人傅莹如是表示。
  
  有企业反映被市场和环保的双重压力压得喘不过气了,新法过于严格。
  
  从今年1月1日起,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正式实施。新环保法出台了建立公共检测预警机制、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公益诉讼主体扩大、按日计罚无上限等系列举措。尤其是“按日计罚无上限”,通过提高违法成本,加大对违规企业的经济处罚等措施,给违规排污企业带来良好震慑效果。
  
  “‘史上最严’环保法是相对的。”今天,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环保厅副厅长潘碧灵在接受红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所谓“史上最严”,是指相较原来的环保法而言,新环保法基于我国环境问题严重的现实,提出了一系列严格措施,如在解决违法成本低的突出问题方面有了大的突破,但如果把这部法律拿来与欧美发达国家做横向比较,其实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之所以说新环保法的严是相对的,潘碧灵解释,因为新环保法所依据的环境标准还不是国际上最严格的标准,甚至有的还是国际标准的下限,今后环境标准不断变严是大势所趋,企业必须适应环保新常态。其次,针对企业担心罚款上不封顶会造成“天价罚单”的出现,也是对新环保法的一种误解。因为罚款上不封顶的措施是针对那些违规排污行为恶劣并且拒绝整改的企业来制定的,只要违规排污的企业在接到罚单后立即整改,处罚额度便与之前环保法规定的额度增加并不多。3月2日,环境保护部通报新《环保法》生效以来进展情况,其中个案最高罚款数额也只有190万元。
  
  “市场的担心也不无道理,但这是转型阶段企业必须承受的阵痛。可以预计,新环保法之后,污染排放的标准和治污限排的手段还将越来越严。”潘碧灵认为,新环保法的实施,对那些资源消耗大、污染排放多、产能过剩的企业而言,促使其转型升级已成为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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