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新闻
—分享—
2014年7月11日上午8时许,黄某准备从汉寿县太子庙镇代某经营的家庭旅馆结账离开。因代某外出,黄某便在代某家大厅等候退房。无聊中,黄某随手将大厅内麻将桌抽屉抽出,却发现抽屉内有一串钥匙,黄某猜测钥匙系代某家中所有。见代某家中无人,黄某顿生贼念,便拿起钥匙将代某卧室打开。黄某在代某卧室电视柜内翻得一挎包,将挎包内2100元现金盗走。
代某发现家中失盗,怀疑系入住旅客黄某所为,便向公安机关报案。次日公安人员找到黄某调查时,黄某主动交代了盗窃事实,并退赔了代某被盗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