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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200元租车钱起争执 男子持刀伤人被诉

来源:红网 作者:周亚利 卢文龙 编辑:邓瑶 2015-03-16 13: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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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汝城3月16日讯(通讯员 周亚利 卢文龙)租用别人车辆未当场付清租金,却在约对方商谈还款事宜时产生纠纷,并持刀伤人,致使对方多处受伤。3月16日,湖南省汝城县检察院以被告人朱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朱某系汝城人。2014年12月1日,朱某租用被害人的车辆到郴州接其朋友,事前谈好报酬为600元,但因朱某身上所带现金不够,只付给被害人400元,剩余的200元两人约好过几天再给。2014年12月6日17时许,朱某约被害人商谈还款事宜。被害人赶到之后,朱某提出自己所欠的200元钱要过一段时间再给,但被害人却以为朱某不打算还钱,十分生气,并骑上摩托车准备离开。朱某见被害人生气以为其想与自己打架,遂从口袋中掏出一把匕首向被害人的头面部、腰部等处捅去。见被害人被自己捅伤,朱某赶紧离开现场,被害人也自行骑车到医院就医。经鉴定,被害人蛛网膜下腔出血,左侧第10肋骨骨折,左侧气胸、左下肺挫伤,另有多处锐器伤,已构成轻伤二级。
  
  2014年12月6日19时许,闻讯赶来的被害人家属向公安机关报案。12月23日,朱某在家中被抓获归案,到案后,朱某如实供述了自己持刀伤人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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