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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15日,宁远县公安局禁毒大队通过前期工作侦查分析得知:县城内某宾馆有吸毒人员活动。大队迅速组织民警对该宾馆进行检查,分别在宾馆的4楼、2楼共3个房间一举抓获陈某、龚某等7名涉毒人员,随后对其进行尿样检测,结果均呈阳性。经询问,他们分别对其吸食毒品的行为供认不讳。随后民警又获得线索称:有3名疑似吸毒人员正在杨家岭附近偏僻小巷内吸毒,大队民警乘胜追击,立即赶赴现场将欧阳某某3名吸毒人员抓获,经尿样检测结果呈阳性,欧阳某某对其吸食毒品的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陈某、龚某等10名吸毒人员均已被依法行政拘留,其中陈某、欧阳某某2人被依法裁决强制戒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