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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教育局划出十道“师德红线”:收礼体罚可开除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贺卫玲 编辑:王娉娉 2015-03-17 09:2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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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

  长沙市教育局划出了十道“师德红线”,收受学生家长礼物也名列其中。这条规定的出台,或者能让很多纠结于送不送礼的家长得到解脱。另外两条有关招生的小消息也很重要,一条是时下热门的招飞,一条是最高学府的通行证,需要的请自取。

  体罚、性骚扰严重的都可开除

  本报3月16日讯 有偿补课、体罚学生、对学生进行性骚扰、收受学生礼物……近年来,部分教师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今日,长沙市教育局下发《长沙市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通知(下文简称《细则》),对教师失德行为进行了细分,并提出了相应的处罚方式。

  细分的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包括十种,如遇到突发事件时不保护学生、在教学过程中不公平对待学生等。

  其中,体罚学生或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多次或者对多名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造成学生身心伤害,或者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较重身心伤害或其他较重后果的,给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处分。

  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或者社会影响恶劣,或者因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再次实施该行为的,给予开除处分。

  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给予开除处分;情节轻微,确有悔改表现,并取得家长或者成年学生谅解的,给予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撤销行政职务处分。

  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数额不大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数额较大的,给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撤销行政职务处分;数额巨大的,给予开除处分。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其他经济利益的,折合相应货币价值后按本项规定处分。

  对违规教师给予五种处分

  《细则》规定,对教师给予处分包括五种: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其中,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期限为24个月。教师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记者 贺卫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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