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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城区前两月交通违法呈明显下降趋势

来源:红网 作者:肖强 张珍 编辑:王娉娉 2015-03-19 16:02:07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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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3月19日讯(通讯员 肖强 时刻新闻记者 张珍)继2014年“畅安行动”之后,长沙交警迅速启动了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春季行动”,严管各类路面常见交通违法行为。据长沙交警对一、二月份电子警察数据分析,长沙城区交通违法呈明显下降趋势。
  
  1月份电子警察抓拍数据
  
  2015年1月,长沙交警电子警察设备共抓拍非现场违法数据50768条,较上月减少15604条。其中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实线变道、占用网格线等)34102条,较上月减少12544条;违反禁止标志指示(闯禁区)7217条,较上月减少2582条;超速4480条,较上月增加1597条;不按导向车道行驶(借道通行)3321条,较上月减少933条;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即闯红灯)1481条,增加1315条;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167条,较上月增加100条。
  
  根据本月数据,排名前十路口抓拍到的非现场数据有如下特点。一是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数据依然高居榜首,抓拍到的数据量是基本符合客观事实的。驾驶人不按标志标线行驶、随意变更车道的不良驾驶习惯不仅导致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也导致路口交通拥堵,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二是货车闯禁数据排名第二,北二环的金星大道路段抓拍到的闯禁数据占本月货车闯禁数据的41%;三是机动车超速违法行为数据也是居高不下,排名第三。
  
  根据排名前十路口的数据分析发现,北二环金星大道路段依然排名第一,上月排名第10的岳麓大道西二环路段跌出前十,新增了上月排名15的湘江路与凤亭路交叉路口。对比上月,10个路口中有9个路口数据都大幅减少,减少的最多的是三一大道车站路口。
  
  2月份电子警察抓拍数据
  
  2015年2月份,长沙交警电子警察设备共抓拍非现场违法数据47668条,较1月份减少3100条;其中违反禁止标线33597条,减少505条;货车闯禁及小型汽车闯禁区6710条,减少507条;不按导向车道行驶2770条,减少551条;超速2697条,减少1783条;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闯红灯)1556条,增加75起;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338条等,增加171条。
  
  根据本月数据,排名前十路口抓拍到的非现场数据有如下特点。一是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数据依然高居榜首,抓拍到的数据量是基本符合客观事实的。二是货车闯禁数据排名第二,花侯路的长沙大道路口至潭白路口路段及二环线金星路路段两个货车闯禁区路段抓拍到的闯禁数据占整个2月份违法数据的14%;三是机动车超速违法行为数据也是居高不下,排名第四。
  
  根据排名前十路口的数据分析发现,本月新增了花侯路的长沙大道路口至潭白路口路段,从上月的16名上升到本月的第3名,主要原因:一是元月中旬该路口启动抓拍违法;二是因为抓拍的违法行为全都是货车闯禁,违法数据量大。上月排名第一的北二环金星大道路段本月跌至第7名,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数据自然下降、春节等的影响。对比上月,10个排名前列的路口非现场违法数据都有不同程度的减幅。
  
  同时,长沙交警对排名后十的路口数据进行分析发现,发现违法情形主要是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俗称借道通行)和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即俗称的闯红灯)这两类,抓拍的数据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违法行为教育已经深入人心,对驾驶人的处罚相对较重,驾驶人行车越来越谨慎,同时相关路口的电子警察抓拍已实施多年,部份驾驶人已有戒备意识。长沙交警将根据路口交通实际,调整相关路口电子警察抓拍功能,视情加强对“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等高发违法的抓拍。

  附表一:2015年1月份“电子警察”抓拍前十名路口数据情况排名

  附表二:2015年2月份“电子警察”抓拍前十名路口数据情况排名

 

  点击进入下一页了解交警“避免路口交通违法小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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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避免路口交通违法小贴士:
  
  实线变道:

  单实线、双实线及网格线等均属于禁止标线,是交通信号的一种,禁止车辆骑行、辗压。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通行的,可处以100元罚款,并驾驶证记3分。
  
  小帖士:
  
  1、注意观察路段道路指示牌、车道指示牌及地面车道导向标线,根据前进方向选择车道,提前在虚线路段完成变道;
  
  2、未提前注意而误入实线路段的,不要强行变道,应按照车道指示方向通行,在前方路口再作调整。

  3、从距离路口较近的出口驶入路段,需要驶入直行或左转车道时,应根据路段的实际可能变更车道,避免在直线路段变道或连续变更多条车道。
  
  4、前方交通拥堵时,应依次排队有序通行,避免抢道插队或临时变道。
  
  5、不要在网格线区域停车候行。
  
  闯红灯:

  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行为是指红灯亮时, ,机动车辆仍往红灯禁止通行方向行驶。具体包括:
  
  1、路口信号灯属车道信号灯的,红色叉形灯或者箭头灯亮时,本车道车辆仍越过停止线通行的;
  
  2、路口信号灯属方向指示信号灯的,红色箭头灯亮时,车辆仍往箭头所指方向通行的;
  
  3、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有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一个红灯亮时,车辆仍越过停止线通行的。
  
  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可处以200元罚款,并驾驶证记6分。
  
  小帖士:
  
  1、遵循“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的通行规则。
  
  2、长沙城区的信号灯一般有倒计时指示,或在绿灯变黄前设置三秒的闪烁提醒,驾驶人前提前减速,停车候行。
  
  3、设置箭头信号灯的,应注意信号灯箭头方向指示。
  
  4、我国是右侧通行的国家,一般情况下右转弯车辆可在不影响其他车辆的情况下通行,但城区部分交通需求复杂的路口可能设有右转弯红灯,应注意观察。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该违法情节是指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绿灯亮时虽然按照绿灯箭头方向行驶,但未在与箭头指示灯一致的导向标线方向车道内通行。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可处100元罚款,并驾驶证记2分。
  
  小帖士:
  
  1、注意观察路段道路指示牌、车道指示牌及地面车道导向标线,根据前进方向选择车道。
  
  2、共同遵守路口箭头信号灯指示及路面导向标线指示方向通行。误入其他车道的,应按照车道及信号灯指示方向通行,在前方路口再作调整。
  
  3、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密集,秩序优先,驾驶人应保持平和及耐心,避免侥幸心理,特别要防止相对多发的借用转弯车道直行的情况发生。
  
  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

  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情形是指机动车
  
  1、违反规定在专用车道内行驶的;
  
  2、在划设公交专用车道的道路上,公共汽车违反规定在其他车道内通行的。
  
  可处二百元罚款。
  
  小帖士:
  
  1、在长沙城区,大客车专用道的时间一般设置在7:00-9:00、17:00-19:00的高峰时段,其他社会车辆应该在该时段注意避开相关车道,保障大容量、高运力的客车优先通行。
  
  2、注意观察相关路段的交通标志及地面标识,提前选择其他车道通行。特别需要借用大客车专用道转变或变道时,应快进快出,在临近变道路口再进入通行,避免长时间占用。
  
  3、公交车、大型通勤车在高峰时段应进入专用车道内通行,避免与其他社会车辆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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