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3月23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朱远祥 通讯员 杨婧璜)一名法国留学生死后捐献器官的故事,感染了79岁的吴慧(化名),她决定死后也要捐献自己的器官。在吴娭毑的提议下,她的儿子儿媳和孙子也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表》上签了字。
这是一个普通的农户家庭。让身体中可以延续生命的某些器官“做好事”,是这三代人的想法。
看了电视后,奶奶提议捐器官
3月22日下午,29岁的罗三(化名)正坐在驶往天津的火车上。对于申请捐献器官的事,他很低调,“是我奶奶提出来的”。
来自长沙县双江镇的罗三是一名厨师,暂未娶妻。为了生活,他长年在外打工。他告诉记者,今年2月,79岁的奶奶在电视新闻中看到,一名在中国留学的法国青年旅游途中意外身亡,他的父母帮他完成生前意愿——捐献器官。这名22岁法国男生的两个肾、一个肝和一对肺,挽救了四位垂危中国公民的生命。“人过世以后,还能做好事,救人命?”奶奶问罗三,“为什么我们不一起加入进来呢?”
在外闯荡多年的罗三富有爱心。2008年汶川地震时,罗三很想去灾区帮助灾民,可惜未能成行。从那时起,他便开始参加红十字会的志愿活动。
对于奶奶的想法,罗三马上表示支持。他还与父母商量,希望他们同意,“我父母就是普通的农民,没想到他们不单支持我,还愿意一起加入志愿队伍。”
一家四口签了志愿登记表
吴慧老人带着后人志愿捐献器官,还是遇到了阻力。
在国外,捐献器官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但在国内,一些传统观念仍然影响着许多人。
罗三告诉记者,他的三个姑姑不愿意老人捐献器官,“她们说奶奶都这么大年纪了,死后还要遭受解剖等痛苦,太可怜了。”
但老人的态度很坚决。3月17日,罗三联系的市、县红十字会志愿者来到他家,帮助他们达成心愿。罗三和奶奶、爸爸、妈妈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表》上郑重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3月22日,潇湘晨报记者从长沙县红十字会了解到,罗三一家四口人已录入器官捐献档案信息。值得注意的是,捐献遗体、器官的公民,身故后须由其直系家属签订同意书。所以吴慧老人要实现捐献器官愿望,今后还必须取得几个女儿的支持。
办了器官捐献申请手续后,吴老到湘潭的女儿家居住,她在做女儿思想工作。现在,罗三去了天津,他的父母则去了江西打工。
一家人继续为生活奔波。捐献器官对他们来说,只是“死后还做好事”而已。
[NextPage]公民器官捐献工作流程
一、报名登记
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居民,愿意身故后无偿捐献器官者,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住院地的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或登记站,填写《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书》(建议征得配偶、成年子女、父母等近亲属的同意)。
二、捐献评估
开展器官捐献的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派专职协调员和专家评估小组前往潜在捐献者所在医院,对捐献意向及影响捐献的法律、伦理、医学等情况进行核实评估。
三、器官获取
在捐献确认工作完成后,由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派器官获取组织按捐献意愿实施器官获取工作,并摘取《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表》中同意捐献的器官或组织。专职协调员见证获取过程。获取的器官应按照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专家委员会制定的相关技术规范规定,进行保存和运输。
四、器官分配
人体捐献器官通过“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执行分配,以确保捐献移植工作透明、公平、公正。此外,相关流程式还包括遗体处理、缅怀纪念、人道救助等内容。
[延伸阅读] 今年将修订器官移植条例
2010年,卫生部与中国红十字会启动中国公民逝世后器官志愿捐献试点工作。2013年9月,国家卫计委强制要求使用“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分配捐献的器官。2014年3月,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成立,全国政协常委黄洁夫任主任委员。
截至2015年3月1日,已登记器官捐献志愿者35290人,已见证成功捐献3188例,救治器官衰竭患者8866人。不过,“供求”矛盾依然突出。据国家卫计委统计,中国每年约有30万人需要器官移植,而只有约1万人能够完成移植。
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有“死者为大、保全尸”的说法。而黄洁夫认为,中国文化有“舍生取义、大爱慈悲”的另一面,传统观念不是器官捐献人数少的主要原因,“你以前没有建设捐献体系,叫老百姓找谁去捐献呢?”
3月19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副会长郝林娜在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与专家交流时透露,我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今年将修订,会增加器官捐献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