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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险条例》5月1日起施行 50万以下存款全赔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李素平 编辑:康晓乔 2015-04-01 09: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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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款保险条例》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投保机构

  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保费交纳

  投保机构每6个月交纳一次保费。 

  保险对象

  投保机构吸收的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

  偿付限额

  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

  长沙晚报记者 李素平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60号国务院令,公布《存款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从今年5月1日起施行后,百姓的银行存款将多一道安全保障。根据《条例》,如遇银行破产,居民和企业存在银行的存款将实行限额偿付,定、活期本外币存款50万元以下的将获得全额偿付;超出50万元部分,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均需投保,保费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承担。

  《条例》解读

  50万元以下存款可获全额赔付

  《条例》规定的存款保险具有强制性,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都应当参加存款保险。

  《条例》明确,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对此,长沙第三方理财机构大定财富总经理邓晓军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规定50万元最高偿付限额,即使银行出了问题,对普通老百姓不会有太大影响,毕竟50万元以下的存款可以全额赔付,所以小储户不用担心钱存在银行不安全。真正影响的将是银行的存款大户以及高净值客户,届时他们从资金安全考虑,只好把存款分散存到多家银行。”

  另外,储户们关心的是,如果银行真出现了问题,自己的存款何时可以得到偿付?对比之前的征求意见稿和这次正式公布的《条例》,关于偿付的时间规定,从“及时”进一步明确为“7个工作日内”。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解释说,这强化了对存款人权益的保护。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郭田勇认为,存款保险制度可用来“兜底”银行破产,而不是政府来兜底。邓晓军也认为,《条例》的出台,将改变大众对银行不会破产的心理预期,淡化银行的政府信用色彩。从长远看,将导致银行的分化:服务好、信用好的银行将获得更多储户信赖,而服务差、信用差的银行将被储户抛弃。

  市场反应

  消息发布1小时评论百余万

  历经近4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和两会上的频频吹风后,昨日首先在央行官网发布的《条例》,立即引发市场和网友的密切关注。该消息发布1个小时后,某门户网站就获得百余万网友跟帖、评论。在某网站发起的网民投票中,截至记者昨晚发稿时止,共有数千人参与,其中73%的网民选择“以后将把钱放在不同银行”;61%的网民选择大银行存钱,只有23%的网民选择中小银行,“因为利息应该会更高”。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认为,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或是打破理财刚性兑付的前奏,将进一步强化居民对银行理财“卖者有责、买者自负”的风险意识。由于设定了50万元的最高偿付限额,并且存款保险的基金投资渠道限定了只能是央行存款或买国债、金融债券等,因此,如果市民的存款超过50万元,又不愿意分散存款账户,那么超过部分的钱用来买国债,相对来说也许更安全。

  专家释疑

  存款保险保什么?

  相关专家介绍,存款保险覆盖范围,既包括人民币存款,也包括外币存款;既包括个人储蓄存款,也包括企业及其他单位存款;本金和利息都属于被保险存款的范围。

  但是,金融机构同业存款、投保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机构的存款,不在被保险范围之内,这主要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的约束作用,防范道德风险。这也是国际通行做法。此外,银行理财产品、国债、基金及保险产品等金融产品不在被保险范畴内。

  最高偿付限额为何是50万元?

  确定存款保险的最高偿付限额,既要充分保护存款人利益,又要有效防范道德风险。从国际上看,最高偿付限额一般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的2至5倍。《条例》规定50万元为最高偿付限额,是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方面根据我国的存款规模、结构等因素,并考虑我国居民储蓄意愿较强、储蓄存款承担一定社会保障功能的实际情况,经反复测算后提出的,这一数字约为2013年我国人均GDP的12倍,高于世界多数国家的保障水平,能够为99.63%的存款人提供全额保护。

  同时,这个限额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将根据经济发展、存款结构变化、金融风险状况等因素,经国务院批准后适时调整。

  限额以上存款有安全保障吗?

  按照《条例》的规定,存款保险基金可以用于向存款人偿付被保险存款,也可以用于支持其他投保机构对有问题的投保机构进行收购或者风险处置。

  从已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和地区的经验看,多数情况下是先使用存款保险基金支持其他合格的投保机构对出现问题的投保机构进行“接盘”,收购或者承接其业务、资产、负债,使存款人的存款转移到其他合格的投保机构,继续得到全面保障。确实无法由其他投保机构收购、承接的,才按照最高偿付限额直接偿付被保险存款。

  此外,超过最高偿付限额的存款,还可以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所以,限额以上存款也是有安全保障的。

  为你支招

  存款保险制度来了,你怎么办?

  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究竟对市民生活有什么影响?相关专家指出,这不仅将影响未来居民对银行的选择,也将对居民的投资理财产生深远影响。譬如银行理财产品的刚性兑付或将打破,即以后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出现运营失败,本金亏损,银行不会兜底。又譬如,存钱的时候,不仅要根据利率的高低挑银行,还要从银行的综合实力、服务以及经营状况来综合考虑。这些改变,需要市民引起足够重视。

  1

  改变观念:银行也可能会破产

  采访中,长沙的银行业人士表示,存款保险制度实施后,市民不能再停留在“银行不会倒闭”的老观念上,要认识到“银行也是企业,经营不善一样会倒闭”。换言之,银行也不是万能的保险箱,你的钱仅仅是交给他打理而已。只是从概率上看,大银行倒闭的概率相对更小一些。

  工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个金部负责人、长沙首届金牌理财师得主朱沛琴建议,居民除了要主动了解存款保险制度,还要适当调整预期,更慎重地选择存钱的金融机构。资金量较大的居民,要做好分散存款的准备。

  2

  改变策略:闲钱要分散着打理

  通俗地说,存钱要分散着存,尤其是50万元以上存款的储户,最好“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另外,昨日参与某网站调查的不少网友选择“超出50万元的部分投资其他领域”。

  邓晓军透露,目前银行的高净值客户在投资渠道和产品上有较多的选择,并非局限于存款。由于信息获取渠道更丰富、议价能力更高,这部分存款大户早已习惯将资金进行一揽子配置,如信托、保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银行理财产品等。

  3

  改变预期:理财产品亏损,银行或不兜底

  近几年银行理财产品的快速扩容,使不少市民将之作为存款的替代品。家住晚报大道附近的谭奶奶告诉记者,家里除了少量的活期存款,大部分余钱都买了滚动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至今为止,都实现了预期的收益率,基本上获得了比定期存款更高的收益。但得知银行理财产品可能亏损而银行不会兜底后,她表示可能不会再继续投钱买银行理财产品。

  这一变化正是业界提到的“打破理财刚性兑付”。存款保险制度实施后,市民会对“银行理财产品不是储蓄存款”有新的认识。市民在银行购买的非保本理财产品,到期可能会实现收益,也可能因为运作不善出现亏损,这都是正常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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