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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初,资兴市公安局兴宁派出所民警在走访中得知,辖区部分乡镇隔三差五就发生村民自养土鸡被盗案件。尽管每次被盗土鸡数量不多,但却给饲养人造成了一笔不小的经济损失。民警通过调查走访发现,案发地点大多在村与村交界处,交通十分便利,嫌疑人作案时间均在后半夜,隐蔽性比较强。民警据此判定嫌疑人利用交通工具从事流窜作案的可能性较大。随后,民警调取了案发地附近沿途的监控,终于捕捉到“家禽大盗”的蛛丝马迹,一辆牌照为湘L****的资兴本地黑色小轿车进入警方视线。民警遂循线追查迅速确定嫌疑车辆车主为樊某。
4月2日,办案民警将樊某传唤到派出所,经樊某交代,其自幼爱吃鸡肉,由于目前市场的土鸡价格较贵,为解嘴馋,樊某多次窜至坪石、兴宁、何家山等地盗窃村民家中饲养的家禽,仅在2015年1月至3月就盗窃了10余只。
目前,樊某因涉嫌盗窃依法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民警提醒广大农户,夜间应尽量将家禽家畜关进有防盗措施的屋内,加强看管,不要随意散放或拴在偏僻无人的地方,注意防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