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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渔夫张某与肖某均系桂阳县浩塘乡村民,因关系密切,两人常常一同乘张某的渔船到舂陵江电击捕鱼。2014年10月13日清晨,张某又与肖某一起去春陵江捕鱼。渔船驶至春陵江镇岩口村附近河道,肖某站在船头用网斗捞鱼时不慎掉进河里。张某赶紧关掉发电机,下水将肖某从河里捞上来,发现其已经触电死亡。张某害怕肖某的家人找麻烦,遂将肖某的尸体绑上石头沉入春陵江。
案发后,肖某家人多次向张某找人,张某意识到事情已无法隐瞒,便主动到桂阳县公安局投案并向被害人家属赔偿经济损失。经鉴定,死者肖某系因电击致心力衰竭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