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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落户试点镇可保留原土地承包权

来源:红网 作者:胡敏 编辑:王津 2015-04-10 11: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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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浏阳站4月10日讯(浏阳日报记者 胡敏)2015长沙市委一号文件新鲜出炉,这份名为《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的文件,一大看点就是明确要全面放开大瑶、永安等15个试点镇落户条件,落户试点镇农民可保留其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意见》把“一体两翼,众星捧月”确定为长沙城乡融合的空间布局规划,即构建以长沙主城区为中心,宁乡城区、浏阳城区为副中心,大瑶、永安等15个试点镇为骨架的城乡空间布局,形成以中心城区为主体形态、县城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现代城市群。
  
  浏阳市域内的大瑶、永安、沿溪、镇头、大围山5个乡镇列入试点镇。《意见》指出,凡在试点镇规划区内有合法职业、固定住所(含租住房)的农民及其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均可登记为城镇户口,享受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待遇。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强调,可以根据试点镇农民的意愿,保留其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这是给进城农民吃了一颗定心丸。”浏阳市委党校教研室主任林铧表示,《意见》中关于保留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表述,实际上也是“不斩断农民进城的后路,于法有据地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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