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新闻
—分享—
2014年7月17日,罗某电话告知好友宋某,说自己和几个朋友在某网吧遭人欺负,要他火速“增援”。宋某得悉后,邀集丁某(在逃)来到该网吧,伙同在场等候的罗某、刘某冲上二楼,对被害人罗某某、袁某一顿拳打脚踢,见对方有还手之意,丁某便拿出携带的弹簧跳刀刺向罗某某,致其随即瘫坐在地、血流不止。之后,宋某等四人迅速逃离现场。网吧负责人及时报警并将罗某某送医救治。后经鉴定,被害人罗某某、袁某分别构成轻伤二级、轻微伤。2015年3月4日,犯罪嫌疑人宋某被抓获。
承办检察官在此特别提醒:在公共场所不能为所欲为,要守公德,为朋友帮忙不能违法犯罪,要守法纪,做人做事不能冲动,要守理智,冲动必然受惩罚,到时则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