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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十条”亮相 湖南应以湘资沅澧四水为着力点

来源:红网 作者:谭旭燕 编辑:刘飞越 2015-04-17 15: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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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4月17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谭旭燕) 4月16日,国务院发布了“水十条”——《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10条、35款、76项、238个具体措施,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指南。

   “水十条”提出了系列具体目标,其中包括:“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3%。”

   国家指标

   五年后七大流域水质优良达70%以上

   “水十条”分别是指: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强化科技支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和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十个方面。

   “水十条”明确了主要指标:到2020年,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7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3%,全国地下水质量极差的比例控制在15%左右,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70%左右,长三角、珠三角力争消除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到2030年,全国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75%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为95%左右。

   “根据相关测算,‘水十条’涉及的工业水污染治理、城镇水污染治理、农业污染治理、港口水环境治理、饮用水、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环境监管等方面,到2020年,完成‘水十条’相应目标需要投入资金约4万亿-5万亿元,其中,近三年投入约2万亿元。”环保专家、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院长张益说。

   本地落点

   湖南应做好湘资沅澧四水行动计划

   根据湖南省环保厅提供的最新统计数据,湘江流域污染治理成效明显,“通过强力治污,湘江水质呈好转之势,2014年,湘江干流18个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保障了流域生产、生活用水安全”。

   “‘水十条’提出消灭城区臭黑水体的任务,这一点很好。”湖南省人大环资委监督处处长刘帅说,在他所了解的情况中,湖南很多城市的城区都有一条黑水河,“水十条”强化了对城区黑水河的治理,考虑得很细致。

   “此外,‘水十条’提出要做排名,列出做得好的城市和做得差的城市,倒逼作用将会非常大。”刘帅表示,水污染防治的考核还和当地的“文明城市”等称号相挂钩,也将大大提高当地政府以及职能部门的工作积极性。而在责任划分方面,湖南省此前也出台《湖南省湘江污染防治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政策,将湘江污染防治工作任务逐年分解到湘江流域各市、县市区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对完成任务好的,予以奖励,对完成任务差、环境质量持续恶化、出现水污染事故的,予以“黄牌警告”、“一票否决”。

   “国家层面的‘水十条‘已经出台,湖南也应该制定地方版的‘水十条’,落实国家政策要求,也明确湖南各级政府职责,尤其做好湘江、资江、沅江、澧江四水的行动计划。”刘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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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措施(部分)]

   全部取缔“十小”企业

   取缔“十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2016年底前,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

   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制定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

   清除垃圾河、黑臭河

   加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于2015年底前完成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于2017年底前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于2020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

   禁养区内不能有养殖场

   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补助试点经验,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

   “阶梯水价”倒逼节水

   加快水价改革。县级及以上城市应于2015年底前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2020年底前,全面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修订城镇污水处理费、排污费、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合理提高征收标准,做到应收尽收。

   每年评出10个最差城市

   自2016年起,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同时,综合考虑水环境质量及达标情况等因素,国家每年公布最差、最好的10个城市名单和各省区市水环境状况,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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