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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起源于一个电话。2014年3月中旬,一个杨姓人士,自称是蒋某“外甥”的人致电他,称其需要5000元交罚款,并发了工商银行的账号给蒋某,蒋某未经仔细辨认便误信对方并将钱打给对方。三天后蒋某发现有异遂报警,新宁县公安局金石派出所依法冻结了其“外甥”杨某的账户,然而蒋某与杨某多次协商让其返还5000元未果,一拖近一年,蒋某无奈,只好将这位假“外甥”起诉至新宁县人民法院。
新宁县人民法院经查,杨某系四川人,其所用工行账户开户银行为广州工商银行东兴支行,且杨某在派出所冻结其账户后下落不明。蒋某起诉后,先是邮寄送达被退回原地,后杨某又经法院公告送达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然而未到公告期满冻结期限已至,眼看煮熟的鸭子要飞,新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金治伍毅然决定亲自带人前往广州进行续冻。待法院判决生效后,金院长又及时安排法官将该款执行到位。
“老百姓相信咱们,所以一定不能让老百姓失望,这个案子虽然标的小,但却是一起严重违法的民事侵占案,而且5000元对于一个农民来说是笔不小的款项,看到钱又回到了老蒋手上,我们也放心了。”金治伍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