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享—
图为签约现场。杨坚摄
红网新宁站4月24日讯(分站记者 杨坚 通讯员 肖应荣) 4月23日,新宁县人民政府与太平洋建设集团签订了100亿元基础设施项目框架协议。新宁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荣卫代表县政府与太平洋建设集团签约。新宁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王俊、副县长徐立华出席签约仪式。
据了解,新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涉及市政、交通、水利及城市功能、城市公益等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协议约定,新宁县提出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太平洋建设集团总承包施工,基础设施(除构造物)工程,太平洋建设集团出资65%,基础设施中的构造物工程,太平洋建设集团出资50%。项目竣工后,县人民政府采取分期偿还方式支付太平洋建设集团垫资款及相应利息,并给予投资方一定的投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