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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交警48小时破获交通肇事逃逸案

来源:红网 作者:成琴 编辑:王娉娉 2015-04-25 22: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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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宁远4月25日讯(通讯员 成琴)4月22日凌晨5时许,在宁远县蔡家村路口发生一起致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逃逸案,宁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经过连续奋战,不到48小时成功告破。
  
  4月22日凌晨5时许,宁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122接到报警称:一辆小型轿车行驶在蔡家村路口时将一位行人撞倒,造成其当场死亡,肇事司机驾车逃逸。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工作。
  
  在现场勘查中,民警发现,现场遗留有汽车散落的零部件,通过对现场遗留的汽车零部件进行比对,初步断定肇事车辆为一辆白色小型轿车。
  
  随后民警兵分三路,一组民警带上逃逸车辆遗留的零部件走访汽车修理厂和汽车配件销售商比对,确定车辆型号。一组民警围绕案发现场开展走访调查,收集线索。同时安排民警调取21日至22日凌晨高速公路收费站进出口及辖区内所有的卡口监控录像,根据嫌疑车辆前保险杠及掉落的后视镜等可能残缺破损的特征,进行比对筛选,查找有效线索。
  
  经调取道路沿途各卡口及监控视频资料,民警发现:一辆白色无牌现代索纳塔八小型轿车于当天凌晨4时许在嘉禾车头收费站上高速后原路返回,又在宁远南收费站下了高速,监控显示,这时候车辆尚完好无损,但是凌晨5时许,车辆经过县税务局路段时后视镜及车头部分损毁。经民警分析研判,一致判断该车驾驶人员有重大犯罪嫌疑。
  
  随即,大队开展广泛布控,进行摸排调查,最终确定肇事司机周某。在确定了嫌疑人之后民警找到周某家属,并通过手机联系到周某,耐心细致作思想工作,劝其面对事实,投案自首。4月24日,周某到宁远县交警大队投案自首,对自己交通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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