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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某系汝城人,初中文化。去年9月,宋某打算去株洲打工,但一直凑不够路费。2014年9月15日,宋某与其小学同学约好在汽车站附近见面。两人见面后,宋某看见其同学的摩托车很新,又想起自己一直凑不齐去打工的路费,不由自主的动了歪心思。随后,宋某谎称要去自己外婆家办事,向同学借了摩托车,并通过QQ聊天软件上的搜索附近人功能寻找买主。当天下午16时许,宋某在QQ上联系好了买家,双方以2500元的价格完成了交易。第二天一早,宋某搭上了去株洲的客车。之后,宋某同学多次打电话询问宋某什么时候还车,宋某无奈之下向其坦诚自己已经将车卖掉,并承诺自己一定会为其买辆新车并出具了一张7200元的欠条,但宋某一直没有履行承诺。
2015年4月4日14时许,被害人母亲在街上看见宋某,随即将其扭送至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