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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长沙4月28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彭双林)时刻新闻记者今日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了解到,永州市祁阳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唐建平(副处级)已被永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信息显示,4月24日,唐建平因涉嫌徇私枉法罪、受贿罪,被永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目前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此前,唐建平在祁阳县分管公安、交警、信访(调纠)、消防、司法工作,主要联系法院、检察院。
唐建平最近一次出现在新闻报道中是今年1月10日,祁阳县公安局在全县范围内针对“两抢一盗”等问题开展集中清查行动。
同时,唐建平在红网《百姓呼声》频道和红网论坛也有不少被投诉的帖子,内容分别是涉及强权解聘伤残合同工问题,以及被百姓投诉“治警无方”。
相关链接:唐建平简历
1991.09-1994.06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生
1994.08-1996.05 县级冷水滩市公安局科员
1996.05-1997.10 永州市公安局冷水滩分局科员
1997.10-2000.05 永州市公安局刑事侦察支队科员
2000.05-2002.04 永州市公安局刑事侦察支队副主任科员
2002.04-2003.12 永州市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
2003.12-2006.02 永州市公安局团工委书记兼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
2006.02-2007.08 永州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
2007.08-2008.12 永州市公安局警令部副主任
2008.12-2010.12 祁阳县公安局政委
2010.12-2011.02 祁阳县公安局局长
2011.02-2012.09 祁阳县公安局长、党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助理、党组成员
2012.09- 祁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