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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新宁县农村信用社贷款总额约14.5亿,其中不良贷款余额3.09亿,不良贷款占比21.25%。为了确保不良贷款清收任务的完成,达到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的核心指标要求。从去年10月开始,新宁县县委、县政府运用多种方式,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力度。新宁县对国家公职人员贷款实行行政清收,明确各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清收清收本单位干部职工不良贷款,同时由县清收组对公职人员的不良贷款进行督查清收、限时归还,否则坚决执行停职、停薪、停岗,不提拨、不调动、不评先、不加薪、不晋级“三停五不”措施,并将各级各单位的清收工作纳入全县年度绩效文明考核的重要事项。4月中旬,对部分不配合又无还款计划,甚至拒不还款的26名公职人员在县电视台进行了曝光,并在县城人员集中的地方、公交车候车点张贴公示,同时规定从公示之日起,公示人员除每月只发600元基本生活费外,其余工资和津补贴部分一律停发用于抵扣起所欠不良贷款,直至还清为止。针对一些“赖帐户、钉子户”,新宁县依法清收组联合公、检、法、司等政法机关立足抓好典型、从重从快予以打击。新宁县法院在县院及回龙法庭成立“特别法庭”,直接受理该类起诉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原则,提高执结率。在处理新宁县陈某与县农村信用社的贷款纠纷中,县法院从立案到执行所用时间不到2天,较以往缩短4倍以上。新宁县对逾期小额农户贷款开展“地毯式”清收,根据农户不良贷款户数多、占比大、范围广等特征,广泛动员村组干部和广大党员参与到清收的清收工作中来,及时抓住拖欠逾期贷款的农民工返乡过节的时机,逐门逐户清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