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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主席回信被借走30年 新化三姐妹起诉档案局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于振宇 编辑:王娉娉 2015-04-29 09: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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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主席写给邹介圭的亲笔信(复印件)。

  核心提示

  一封信被借走,娄底市新化县的邹氏三姐妹起诉湖南省档案局、新化县档案局,这是为何?只因这封信很珍贵,是当年毛泽东回复三姐妹父亲所写,已有65年历史。法院28日已正式受理此案。

  本报4月28日讯 “这是毛主席写给我父亲的私人信件,对我们一家有特别的意义,我们很珍视,不料却被档案馆借走,我们讨要了30多年都没结果。”娄底市新化县的邹氏三姐妹起诉湖南省档案局、湖南娄底市新化县档案局,要求返还这封有着65年历史的珍贵信件。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今天正式受理此案。

  父亲向毛主席反映情况获回信

  今年70岁的邹娟娟是岳阳七中的退休教师,为追索这封信件,她常年奔波于新化、岳阳、长沙三地。

  “父亲是新化人,当年在湖南省立第一师范学校读书时和毛主席是同班同学。”邹娟娟回忆,父亲邹介圭,字敏树,不仅是毛泽东的同窗好友,还曾是战友。邹介圭参加过红军,长征后隐居长沙,成为一名中学教师。

  1949年12月12日,邹介圭给毛主席写了一封信,反映一些社会情况。1950年,毛泽东亲自执笔给邹介圭写了一封回信,“孝逵、壮湘、谢华、敏树、广藩、德藩诸位学兄:去年十二月十二日来信收到,深为感谢,迟覆为歉。所述征粮工作中的缺陷,三月政务院指示已有所纠正,不知执行情形如何,诸兄如有所见,尚祈随时示知。此覆,敬颂。敬礼!毛泽东,一九五〇年四月十九日”。

  此后,邹介圭将该信件珍藏,每天都有人来家中参观。1960年邹介圭去世,临终前多次叮嘱家人要保管好这封信件。“文革”期间,这封信被锁进木箱中,轻易不再示人。

  追讨信件30多年未果

  1977年,邹娟娟的妹妹邹青青在新化县百货公司上班,其领导肖善定跟邹青青沟通,称县委干部邹定保想借走这封信给办公室的人看看。遭到拒绝后,邹定保出具了借条,并承诺只借几天就还。然而,邹定保并未归还信件。

  1981年,肖善定将邹青青及其母亲带到了新化县档案局(原新化县档案馆 )。时任档案馆馆长的余桂生将一份盖有“湖南省档案馆复制”印章的该信件复印件交给了邹母,并称原件已根据中央文件上交了,但并未告知文件名。

  2011年,邹娟娟发现湖南省档案局(原湖南省档案馆)发表了一篇文章,称该馆在档案整理过程中新发现毛泽东亲笔书信一封。核对了文章及其书信扫描件后,一家人确认,这正是毛主席写给父亲的亲笔信。

  邹家人表示,从1977年开始他们就一直在追讨信件,2011年后更多次找到湖南省档案局,要求归还信件,至今无果,只好付诸法律,将湖南省档案局、新化县档案局一并告上了法庭。

  伟人物件收藏权

  归公还是归私?

  “湖南省档案局承认该信函原件确实由其馆藏,但说伟人的信件由档案局保管更为妥当,就不还给我们了。”邹娟娟认为,这封信的收件人及收件地址等信息均为邹介圭的私人信息,其所有权并不因寄件人的特殊身份而发生改变,属于邹介圭的个人财产。由于父亲已经去世,她们三姐妹作为法定继承人对该信件享有法定继承权。

  “邹娟娟曾多次来局里交涉,我们已明确答复,这封信局里没有收藏,已上交中央。”29日晚,三湘都市报记者联系上湖南省档案局的一名相关负责人,表示已经知晓了立案之事,但还没收到法院的传票,根据我国相关规定,领袖物件均要上交。市民如果要查看领袖信件的原件,必须办手续,通过中央文献研究室批准。

  ■记者 潘显璇 于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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