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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立案首日诉讼增多 3年没告上状20分钟立案

来源:红网 作者:刘双 曾永红 编辑:王娉娉 2015-05-05 09: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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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引导市民阅读立案登记相关缴费流程。图/潇湘晨报记者陈韵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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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市民正在办理立案手续。图/潇湘晨报记者陈韵骄

  红网长沙5月5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刘双 曾永红 实习生 师飞 通讯员 周丹 王必杰 赵泽宇 徐传村 何鑫 李丹)5月4日,长沙市芙蓉区法院共立案91件,超出平日立案平均数近一倍,无不收诉状或不予登记的情况。其中,行政案件立案10件,被起诉的是芙蓉区政府和芙蓉区城管局。

  经统计,91件案件都是当天在该院现场立案的。其中,刑事案件有6件、民事案件有71件、行政案件有10件、执行案件有2件、诉前保全有2件。此外,另收要求补正材料的3件、邮寄立案的2件。

  该院立案庭庭长李刚介绍,当天立案的总案件数同比有一定上升,超出了平日立案的平均数近一倍。“从数量上来说,确实有较大增长,以往正常情况是一天立案50来件,多的时候也差不多是八九十件。”

  当天的第一起立案,是市民因拆迁状告芙蓉区政府的行政案件。据统计,当天该院共立案了10件行政案件,被起诉的分别是芙蓉区政府和芙蓉区城管局。

  “这已经算相当多的了,去年全年我们法院总共立的行政案件在100多件左右,也就是说平均下来一天一件(行政)案子都不到。”李刚表示,随着立案登记制的施行,行政案件将会有所增加。

  “但客观地讲,(当天)行政案件这么多也有一定的偶然性。”李刚说,从当天的情况来看,这10件行政案件都是两类案件,基本是针对同一件事情起诉同一行政机关。

  李刚介绍,今年以来,行政诉讼的案件相较于以往有所增加。行政案件数量的增多,意味着法院的工作量将加大。此外,政府也应该更加注重在法律的框架内依法行政。

  [变化]

  缴费意味着立案材料不全将一次性告知

  李刚介绍,立案的程序跟原来相比有很大变化。“以前是要先缴费再立案,现在是只要材料准备齐全了,开具了缴费单,便意味着同时也就立案了。”他说,这样做提升了立案的效率,节省了时间。

  李刚说,立案改革后,所有案件都会进行登记,并向当事人给出书面的处理结果。“符合法律规定的就会当场立案,如果材料不齐就会下一次性告知书要求补全材料,如果不属于法院管辖范围的也会下裁定书。”李刚说,这样做的目的,就是避免让当事人总往法院跑,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

  5月4日,一名去立案的王姓律师介绍,立案登记制施行后,程序上比以前更简化了。“以前在证据提交和审查环节上比较麻烦,现在制度改革后,不仅更快了,也能更好地维护普通当事人的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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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株洲法院未现立案“井喷”

  5月4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行政案件立案数共60余件,与平日基本持平。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当场立案23件,书面告知补正1件,行政案件立案1件。“民事案件比平时少一点,可能跟天气不好有些关系。”一名负责人告诉潇湘晨报记者。

  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共立案46件。其中,民事案件38件、执行案件6件、行政案件2件。该院立案庭庭长杨华昭介绍,从当天的情况来看,与以往并没有太大的变化,“总体上算平稳。”

  株洲两个法院天元区人民法院和荷塘区人民法院民事、行政案件立案数相较平日也未出现太大波动,但天元区法院行政案件当场立案3件,书面告知补正2件,出现了小幅增长。荷塘区法院当天民事案件立案10件,没有立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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