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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出狱后不思悔改 深夜套锁入室盗窃被起诉

来源:红网 作者:印静 张海涛 编辑:王娉娉 2015-05-09 16:35:03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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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泸溪5月9日讯(通讯员 印静 张海涛)两个邵阳县男子曾因盗窃罪,被广东省乐昌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余年,出狱后,不思悔改,又在凌晨将“魔手”伸向居民住户。5月8日,泸溪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吕某、刘某提起公诉。
  
  2000年,吕某、刘某因盗窃入狱,2007年、2008年两人相继出狱。出狱后,过了几年安分日子,但懒惰成性,盗窃的伎俩重出江湖。为使盗窃顺利实施,吕某专门从邵阳市一汽车租赁公司租了一辆轿车,邀约刘某共同盗窃,目标就是深夜中的住户。

  2014年10月27日凌晨,吕某、刘某两人开车来到泸溪县白沙镇清华园一栋宿舍,两人商量从最顶楼开始一直往下层套锁,套开一户盗窃一户,便径直爬到最顶楼。吕某惯用“7”字型塑料插片等作案工具一间一间试开房门,门开后,就进去盗窃值钱的东西。刘某则负责“望风”并协助吕某转移财物,两人在客厅搜完,又继续横扫卧室,以这种模式盗走此栋宿舍两户住户的电脑、液晶电视、手机、现金等。

  同年12月26日凌晨,两人窜至泸溪县白沙镇富泰小区和屈望社区盗窃。2015年1月6日凌晨,两人又窜至麻阳县高村镇学里社区,逐栋从高层向楼下套锁,共入户盗窃三次。盗窃赃物变卖所得款项由两人平分。两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结伙入室盗窃他人财务,价值合计人民币26890元。
  
  检察官提醒:入室盗窃社会危害性大,对住户的人身安全有潜在的威胁,各有关单位在加强治安巡逻的同时,居民住户也应购买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系数的防盗门窗,并反锁,给人身财产装好安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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