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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胎盘提取液含有人体胎盘绒毛分解物成分,为生物制品,可能携带艾滋病、乙肝、丙肝等病原体,具有较大的安全风险,属于特殊物品。根据《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第160号令)规定,境外的特殊物品应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进口注册证书,并且在交运前向目的地直属检验检疫局申请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方可进口。
此次截获的3批注射用人体胎盘提取液产地为日本,启运地分别为韩国、日本,均未办理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属于禁止邮寄进境物品,其中第一及第三批申报信息为营养品、酵素,涉嫌瞒报。按照相关规定,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这批注射用人体胎盘提取液实施退运处理。
随着海淘及跨境电商业务的加速发展,湖南省出入境邮件数量迅猛增长,自2011年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出入境邮件实施监管起至2015年一季度,累计监管进境邮件105.1万件,其中截获禁止进境邮寄物453批。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透露,目前,全省口岸一线检验检疫机构已针对性加大对入境旅客携带物、邮包、快件、货物等的查验力度,严防未经审批的特殊物品入境。该局提醒,进境邮寄应严格按照规定,不要非法邮寄、携带特殊物品出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