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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人物】漆新明:家喻户晓和事佬 基层服务“解难人”

来源:红网 作者:张珍 罗雪梅 刘伟 编辑:何冰 2015-05-20 00: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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漆新明。

(漆新明。)

  红网记者 张珍 通讯员 罗雪梅 刘伟 株洲报道
  
  “让三分心平气和,退一步海阔天空”,在株洲荷塘区金山街道的“漆新明调解室”墙上,醒目的挂着几幅这样的宣传标语。
  
  漆新明是株洲荷塘区金山街道司法所所长,因为调解工作突出,成功率高,街道决定专门成立了“漆新明调解工作室”。
  
  来自基层 扎根基层 做服务基层“解难人”
  
  黝黑的皮肤,做事利索干脆,漆新明是典型的基层干部,从事村干部工作多年后选拔进入司法所工作。
  
  “漆所长基本上对每家每户都很熟悉,谁家的人,谁家的亲戚,都叫得出名字。”与漆新明经常一起做调解工作的同事邓新兰说,漆新明调解工作,不止是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因为熟悉情况,也经常从身边朋友、家人来进行调解。”
  
  2014年9月,太阳村村民宾某因纠纷与邻居邹某发生肢体冲突,宾某非常气愤,到调解室请求处理追究邹某责任。漆新明一面热情接待做好安抚工作,一面与村负责人联系,决定第二天上午举行调解会议。次日调解现场了解矛盾产生原因,摸清情况后,漆新明当场与村、组负责人和双方当事人沟通,妥善解决了两人之间的矛盾。类似的小“摩擦”经常有,经漆新明劝导,最后常常是握手言和的大结局。
  
  小小调解室破解大难题
  
  2010年起,漆新明担任株洲荷塘区金山街道司法所所长。金山街道管辖流芳、晏家湾、湘华三个社区,荷塘铺、太阳、金钩山三个村,是典型的城乡结合部,城乡矛盾多,历史遗留问题,项目推进纠纷等,让调解工作一度成为街道难题。
  
  2014年1月,漆新明接待了一位请求司法救助的村民郑某,郑某儿子因经济纠纷被他人打伤,留有后遗症,经多方治疗稍有好转,但仍需继续治疗,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继续,郑某多次找用人单位要求承担治疗责任及费用,公司方则以没有签订用工合同不承担责任。随着儿子病情一天天恶化,郑某又气又急。
  
  得知情况后,漆新明对她宣讲法律法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同时及时组织当事双方和公安、劳动部门召开协调会,并最终签订协议,一起历时4年的伤害纠纷得到了彻底化解。
  
  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既合法合规,又合情合理,漆新明成功化解一个又一个矛盾,平息一场又一场纠纷。“有纠纷找老漆”成为大家的口头禅,甚至连他的电话都家喻户晓。
  
  由于漆新明的调解公平公正,成功率高,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定,成立“漆新明调解工作室”。如今,一个小小的“漆新明调解室”,成了街道的“减压筏”、“灭火器”。
  
  换位思考 以心换心 做困难群众的“贴心人”
  
  “群众来找你,是对你的信任。”任何人因为任何事来找漆新明来调解,他的第一条原则就是尊重他人。
  
  “每一次调解,收获的不仅仅只是成功的喜悦,更多的是看到了人与人之间最善良的一面。”通过调解,漆新明有了真切感受,要做好调解工作,不仅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扎实的业务功底,更要有对群众深厚的感情,才能心甘情愿做好调解工作。
  
  “以人心换人心,以党心换民心”,这位5年如一日在基层默默耕耘的人民调解员,正是这样以自己的诚心赢得群众的信任。5年来,漆新明调处各类矛盾纠纷750余起,调解率100%,先后被评为省“调解化积案、息访保平安”人民调解专项活动先进个人、市司法系统“三等功”、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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