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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了31台电脑28台电视机 没来得及销赃小偷就被抓获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聂映荣 编辑:康晓乔 2015-05-29 09:4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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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宁乡县公安局召开“破案追回涉案财物集中发还大会”,将近期破获案件追回的财物发还给受害群众。  长沙晚报记者 石祯专 余劭劼 摄影报道

  长沙晚报记者 聂映荣 实习生 蔡俏凌 通讯员 蔡济时

  吴先生怎么也没有想到,他放在酒店8楼的31台电脑和28台电视机,是被小偷陈宏(化名)独自一人偷走的。5月6日凌晨,陈宏开着偷来的三轮车到酒店楼下,花了整整3个小时,将这些东西搬上车偷走。不过,他还没来得及销赃,就被警方抓了个正着。昨日,宁乡县公安局通报了此案,并将涉案财物发还给受害者。

  刚买的三轮车在家门口被偷

  今年4月,宁乡县居民何先生花17000元买了一辆福田三轮车,准备用来拖货。4月22日晚上,他把车停在自家门口,第二天车不见了,地上留有几块车窗碎玻璃。“太没良心了,刚买一星期,还没拖过货,就把我的车偷走了。”何先生随后向警方报案,但许久都没有进展。

  5月6日,他突然接到宁乡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的电话:“你的车找到了。”民警告诉他,当时小偷是砸坏车窗玻璃,打开车门,又把电锁弄坏接上点火线,直接将车开走的。为了逃避侦查,小偷把车身重新喷了一轮漆。何先生再见到车时,已是另外一副模样:原本银白色的车身变成了深蓝色,车厢加了顶棚,车门还有多处刮擦。当看到发动机号和驾驶室内挂的红布,他才确定,这车就是他的。民警告诉他,这车被小偷当过作案工具,运过其他赃物。而且正是因为这次的案件,他们才发现这辆车。

  花3小时从8楼搬走大量电器

  涉嫌偷这辆车的陈宏今年27岁,宁乡本地人,平时打杂工为生。5月初,他发现宁乡县玉潭镇新康路上的一家酒店正在搞装修,晚上很少有人看守,便动了歪念头。

  “他本来是打算去偷建筑材料的。”宁乡县刑侦大队民警黄金荣介绍,5月6日凌晨1时许,陈宏开着那辆三轮车来到酒店楼下,从2楼楼梯间窗户爬入,在一个房间发现了大量台式电脑和电视机。

  酒店老板吴先生说,那里共有11台一体式电脑、20台电脑主机、19台电脑显示屏、28台液晶电视机,价值约12万元。由于酒店在装修未开业,他把这些电脑、电视机都放在8楼的一个房间,未安排人看守。

  虽然已是深夜,陈宏却“干劲”十足。他将这些电器一台台搬到电梯口,然后分多次乘电梯到一楼,把侧门撬开,再一台台搬上车。直到凌晨4时许,他才把“活”干完,趁着夜色将车开走。

  开车撞警察,车被推翻

  事发后,吴先生向警方报案,民警根据现场勘验和附近路段的监控视频,发现这辆三轮车有重大嫌疑。当日,民警顺着视频追踪,在一个楼盘的绿化带隐蔽处找到了三轮车。

  “车厢里的电脑、电视机都在,却没见到犯罪嫌疑人。”黄金荣说,他们当即在现场蹲点。下午2时许,陈宏出现了,并准备驾车离开。民警上前进行抓捕,但陈宏并不愿轻易就范,他直接发动车向民警撞去。当时,三轮车恰好经过一个狭窄的转弯路口,车速放缓,车身也有所倾斜。3位民警趁势,一把将这辆小型三轮车推致侧翻,陈宏不得不束手就擒。

  昨日,宁乡县公安局召开“破案追回涉案财物集中发还大会”,将近期破获案件追回的财物发还给受害群众,何先生和吴先生均领回了自己失窃的车和电器。此次活动中,共发还了价值50余万元的涉案财物,其他盗窃案的受害者领回了自己的手机、现金、摩托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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