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电机厂
新华网长沙6月8日电(记者 赵伟)本网4月22日《长沙电机厂股东维权风波:董事长涉嫌挪用资金被立案调查》一文报道以后,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今日上午,记者从天心区检察院获悉,长沙电机厂董事长唐朝晖已经被提起公诉。
据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起诉意见书》公布的内容透露,2012年10月22日,群众举报长沙电机厂有 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唐朝晖涉嫌挪用公司资金2500万一案,同年12月7日,天心区政法委召开区公检法联席会议,研究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唐朝晖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12月20日,公安局对该案做出不予立案决定。2014年12月9日,举报人多次到省、市检察院上访以后,天心区检察院审查认为唐朝晖的行为已经涉嫌挪用资金罪,天心公安分局不立案理由不成立。12月11日,公安局根据检察院通知对该案立案侦查。
天心分局称经过侦查查明:2010年12月3日,湖南聚鑫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公司需要自己周转为由,对唐朝晖提出,向长沙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借款500万元,唐朝晖在未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同意的情况下,将公司500万元借给聚鑫源公司使用,逾期后聚鑫源一直未归还。2011年3月16日,在长沙电机厂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上,唐朝晖提出“我拟个人名义入股宁乡县信用社股份, 以高于银行4%利息向公司贷款一部分”“宁乡商行我按12%的利息向公司贷款入股”,这次会议没有就唐朝晖借款的议题进行专门表决,也没有参会董事就唐朝晖向公司借款一事提出反对意见。4月13日,唐朝晖向长沙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借款2000万,约定利息12%。4月15日,该公司财务根据唐朝晖要求,将2000万转账至浦发银行唐朝晖女儿唐思佳账号上。2013年2月至5月,唐朝晖先后累计向公司归还2000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42.96363万元。
本网将继续关注此案进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