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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逃12年自首后获刑十个月 汝城敲诈犯投案得解脱

来源:红网 作者:祝文胜 卢文龙 编辑:周芬 2015-06-09 11:50:19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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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汝城6月9日讯(通讯员 祝文胜 卢文龙)12年前,男子伙同他人以被害人在一次帮人讨债过程中搞了“黑吃黑”,吞了黑钱为由实施敲诈,并在敲诈失败之后潜逃;12年后,男子幡然悔悟主动投案自首,并获得了宽大处理。6月8日,经汝城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被告人因犯敲诈勒索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四个月。
  
  被告人朱某今年34岁,2003年6月4日,同案人袁某等3人(已判刑)与朱某来到被害人家中,以两名被害人在依次帮人讨债过程中搞“黑吃黑”,导致一个朋友中了邪法“五雷”,正在医院治疗为由实施敲诈,并使用殴打、恐吓等手段强行将两名被害人带至某宾馆。在宾馆中,朱某等人采取殴打、威胁等方式,要求两名被害人出17000院的“治疗费”。随后,袁某等人挟持一名被害人外出拿钱时被人发现并报警,朱某等人迅速逃离现场,不久,朱某外出打工。2004年,袁某等3人相继被判刑。2015年4月23日,朱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伙同他人实施敲诈的犯罪事实。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朱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等方法,强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且其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但鉴于其犯罪未遂且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遂依法向法院建议判处朱某一年以下有期徒刑,该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朱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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