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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出台“三治九禁十不准” 村干部也有“雷区”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周勇军 编辑:王娉娉 2015-06-11 10:5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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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日报6月10日讯(记者 周勇军 通讯员 李飞 曾光耀)6月8日,记者在石门县了解到,该县6月初出台改进干部作风“三治九禁十不准”,为每位干部权力行为划定“红线”,并首次为村(社区)干部作风建设标出“雷区”。凡违反“三治九禁十不准”,情节严重的,一律先免职再查处。

  “三治九禁十不准”中,“三治”即整治作风不正,重点解决庸懒散拖问题;整治履职不当,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治为政不廉,重点解决以权谋私问题。“九个严禁”即严禁政令不通,严禁违反工作纪律,严禁参赌涉毒,严禁审批不畅,严禁办事不公,严禁执法不当,严禁索拿卡要,严禁违规公款消费,严禁违规赈酒(当地方言,即操办酒宴)。“十不准”是针对村(社区)干部改进作风的,即不准阳奉阴违,不准推诿扯皮,不准吃拿卡要,不准损害发展环境,不准优亲厚友,不准铺张浪费,不准虚报冒领,不准参赌涉赌,不准违规赈酒,不准工作日午餐饮酒。违反上述规定情节严重的,特别对政令不通、工作时间休闲娱乐、参赌涉赌、索拿卡要等严重违反干部作风规定的,一律先免职再查处。

  今年来,石门县为深化干部作风建设持续打出“组合拳”,既划出“红线”,又树立标杆;既抓领导干部,又抓普通干部;既抓公职人员,又抓村(社区)干部。1至5月,该县纪检监察部门共查处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案件22件,已处理处分16人;查处村(社区)干部违纪13起;4个单位“一把手”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一单位纪检组长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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