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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13日晚上9点多,谢阳从岳塘区建设路口坐上一辆23路公交车。当他上车后,站在了公交车驾驶位后面。在车上,谢阳趁司机刘唐不注意,将他挂在驾驶座椅靠背外套内的财物偷走。
谢阳得手后,发现从司机外套偷来的财物里,除了460元现金,还有驾驶证、身份证、银行卡、准驾证、押金条等物品。翻看偷来的财物时,谢阳找到了司机刘唐的手机号,并打电话告诉对方捡到他的证件,想当面归还。
偷了他人财物,还假装“好心人”送还证件,谢阳想再弄点好处费。当天晚上10点多,两人在二桥北附近见了面,谢阳将证件归还给了刘唐,并索要了一条“芙蓉王”香烟、两包槟榔。
事后,当刘唐还在感激自己遇到“好人”时,突然回想起谢阳多半是站在自己身后的小偷。经过查看车上视频确认无误后,刘唐第二天便报了警。经过两个月的努力,最终谢阳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案发后,谢阳将扒窃的现金460元及索要的一条香烟退还给刘唐,并取得对方谅解。岳塘区法院审理认为,谢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公共汽车上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依法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